哈尔滨某31层住宅楼承重墙被砸事件持续发酵。最初,多家媒体报道的结果是,该楼栋4楼至21楼出现不同程度的墙壁开裂情况,导致全楼200多户居民被紧急疏散无法回家,预计受影响的业主总计损失可能高达1.68亿元。
5月5日,距离事发已经过去8天时间。有记者去到事发小区,现场的情况是,仍有部分居民住在涉事楼栋内,不时会有居民进出。居民表示,虽然政府安排了临时安置酒店,社区负责一日三餐,但仍有一些居民因为行动不便、家有老人等种种原因选择继续住在涉事居民楼里,等待最终的处理结果。
就此事各方的法律责任,目前已有一些讨论。在民事责任上,有律师认为肇事租户、施工方都有赔偿义务,至于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要根据物业公司有无尽到装修前告知、装修中巡视等义务来判断。在刑事责任上,肇事者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至于是故意还是过失,则观点不一。根据2021年浙江的个案处理,当时也是小区业主打掉承重墙,后该户业主、包工头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行政责任层面,肇事方还有可能招致行政处罚。
可是,别看法律责任讨论得热闹,但还不够。就拿2021年浙江的案子来说,当时“杭州萧山瓜沥一小区业主打掉承重墙”的消息也冲上了热搜,但后续情况处理得如何、相关当事人受到了怎样的处罚,却没有更加详细、同等规格的传播。这表明事件还是停留在看热闹的阶段,很难为后续同类事件提供安置的参考和事前警示。反过来说,只有相关责任人受到的惩罚足够严厉且为公众熟知,才可能让有敲承重墙想法的人掂量掂量。
须知,敲掉承重墙的后果是严重的,对于哈尔滨该小区受影响的业主而言,他们在乎的可能不是肇事方会被判几年,而是自家的房子该怎么办。1.68亿元的标的即便得到法院认定,做出支持判决,但能执行得了吗?不能执行的判决对业主而言就是一张白纸,解不了生活的苦楚。
住房既是普通人的生活保障,也是极其重要的资产,就像很多网友说的,这房现在住也住不了,卖也卖不掉,修也很困难,这对很多普通人无疑是一记重创。
更重要的是,网上流传的多张图片显示,涉事楼栋多位住户的家里已经出现裂痕,但还是有人住在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房子里,这也是一重风险。宁愿住危房的理由也不难猜测,有网友贴出一张当地社区安置事发楼栋住户的通知:根据临时指挥部意见,按照每日200元/户的标准给予居民住户业主货币补偿,直到房屋可以居住为止。
一天200元对一家子来说,可以说是完全不够的,但对当地政府而言,200多户受到影响,一户每天发200元,这个支出也不低。所以,承重墙被砸事件演变至此,还很难找到一个两全的方案。即便如此,不管砸墙相关当事人最终受到怎样的处罚,现今还是应以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为当务之急,能借住的尽量借住,能协调的尽量协调。
私砸承重墙不是个例,从媒体报道的散见案例看,全国多地在不同时间都有类似事件,只不过房屋受影响程度不同。哈尔滨这一极端个案,对社会治理精细化提出了挑战。
网友看法
1、网友追风一汉子:承担不起就坐牢到底
2、网友wb88534176:31层住两百多户,一层住七户吗?
3、网友红荞米:什么结构的楼房还有承重墙,框架不都是捣制的吗。
4、网友用户1081293606912:封神战场,31层住两百多户,一层住七户吗?,什么结构的楼房还有承重墙,框架不都是捣制的吗。,国家应该先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马上安排或置换或重建,对现住民发放充足的安置费。然后严惩责任人。再然后以此事故为契机,增加对装修公司的税收,同时增加进行装修的业主的税收,并对所有装修活动就像交强险...全文,应该冻结肇事租者和装修公司、物业公司的资产,经过品估后,拿出来拍卖,首先用于解决房主的住宿生活问题,相关部门应该根据房子情况尽快出台解决问题办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31层房子倒塌,可不是死几十...全文
5、网友俊俏枫叶H:物业是有责任的,应该共同补偿
6、网友后海野人:最佳的办法是,政府作担保,先租房给住户作为过度,然后通过索赔、卖地、融资、募捐,按市场价补偿住户重新置业,方法又很多的,就看当地政府愿不愿意下这种功夫
7、网友庄周梦蝶:这个问题想就此杜绝后患就只有把拆承重墙的行为立法入刑,重判10年起,肯定再不会有人犯浑干这样的事情了
8、网友儒雅风铃63:人命关天,重建是唯一的办法
9、网友Joker:物业不就是开发商留下来管理的吗,装修前肯定收了押金,既然收了钱,就得负责!物业没有管理到位承担50责任,事故责任人承担50,由政府垫解决,垫多少全算刑期去[抠鼻]
10、网友跃帆176:如果这事发生在美国会怎么样?一天200块到那里去领?[捂脸]
11、网友快乐幽默的东北五哥:政府收回吧,反正债务也不差这点,给百姓一个平安的居住环境。
12、网友活泼轮船gj:永续债,一辈一辈还,还清为止
13、网友阿尔法之声:1.重罚,重判,三家! 2.重罚重判三家,和后续工作是两个内容,不能混淆,和稀泥来谈。 3.重罚是尽量最大赔偿给200户居民带来的损失。 4.重判是警示那些自以为是的人,避免此类事件一而再的次发生。 5.做出判决前冻结三家全部资产。 现在里面还有人住,一旦发生二次倒塌安全事故,事情和社会影响就更严重了。 6.这时候不是扯来扯去研究法律划分三家责任时候,有一家当时有一点点社会公德,社会责任心,对法律畏惧心理,也不会弄出这么大的乱子。出事了,怕了。推来推出。 三家都需要重罚重判,都应以最大偿还能力为原则。
14、网友小李探花呀:如果业主自治,他挖机绝对上不了楼! 物业的人员也是上班人员,对能够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后打个通知单,告知一下,以防自己没发通知而承担责任,敬业一点的物业,就开个会,商讨两天,安抚一下民心,通知相关部门,会议结束,墙也砸完了。但业主不一样,简单点,谁在业主群里喊一声,你看业主能否砸了承重墙,估计第一锤还未落,城管、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齐聚小区,该改的改,该罚的罚!所以,取缔物业也迫在眉睫!
15、网友荷锄田夫:只关心公安机关有没有刑拘犯罪嫌疑人和调查相关责任人?
16、网友鼠目聚光:对于哈尔滨该小区受影响的业主而言,他们在乎的可能不是肇事方会被判几年,而是自家的房子该怎么办。 危房住不了,卖不出,修不起,何去何从?
17、网友才思敏捷奶茶E0:希望国家重视起来
18、网友静心得平安:我认为,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考研公平,居民住的房子变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肇事单位应该赔付同等价值的房子(或是金钱)。
19、网友特别贪吃的猫:国家应该先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马上安排或置换或重建,对现住民发放充足的安置费。然后严惩责任人。再然后以此事故为契机,增加对装修公司的税收,同时增加进行装修的业主的税收,并对所有装修活动就像交强险那样强制购买保险。这样也可以最大限度抑制现在普遍存在的过度装修现象,还有那个加装电梯的,立即叫停!这个也是同类的高危隐患!
20、网友平湖夏荷:买卖房屋时就应该告知买房人,装修不得砸墙。不管是承重墙还是不承重墙,都不得砸墙。看不上房屋结构可以不买嘛!现在装修使用的拆墙、拆地板工具,马力大,震动强烈,破坏房屋抗震性能。但是好像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大家一起忍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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