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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矿山瞒报43死:28人被抓

来源:环球网 时间:2024-09-08 11:35 阅读

来源:山西发布

关于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2023年6月29日中国新闻周刊刊登《山西代县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调查》报道后,我省立即组建由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忻州市代县,依规依纪依法对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进行提级调查处置。

调查组深入开展线索收集、取证和核查工作,赴陕西、四川、重庆等地和省内相关县(市、区),调查走访遇难矿工的家属、亲友、工友等200余人次,制作证人询问笔录150余份,调取相关部门和企业资料200余份,查阅精诚矿业相关证据资料40000余页。目前有关问题基本查清,现将调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精诚矿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和矿工死亡的问题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从2007年至2022年“9·1”滑塌事故发生,精诚矿业有30多名矿工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被瞒报。

调查组对精诚矿业2003年8月成立以来近20年间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起底式核查,经查明,到2022年发生“9·1”滑塌事故前,精诚矿业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其中,报道所附的17人名单和提及的1人,全部查实。

经查,精诚矿业在不同矿洞组织开采作业,单个矿洞一般3至5人,发生亡人事故后,矿企封锁消息、隐匿不报,并把遇难矿工家属分别安排在外地单独谈判,通过威逼利诱、私下达成高额赔偿、签订“封口协议”等方式,蓄意逃避责任、逃避处罚、逃避惩处。

二、关于反映精诚矿业弱化安全生产责任和违规生产的问题

调查组查明,精诚矿业存在层层转包、挂靠资质和管理混乱等诸多问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以收取承包人安全押金了之,以包代管、只包不管。承包人生产组织技术能力不足,人员流动性大,没有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按照安全要求和设计方案进行开采。2022年全省非煤地下矿山停产停建整顿期间,精诚矿业一采区实际控制人王某某,在未通过安全验收、未办理合法手续情况下,以治理采空区名义,擅自组织开采作业,违规在排土场内建设干选厂并进行选矿作业。在“9·1”滑塌事故前的1至8月,共违规违法开采矿石260.7万吨。此外,精诚矿业在治理采空区时,将工程发包给某工程公司,实际由熊某某、张某某、罗某某组织三个工队施工,其中罗某某又将工程分包给纪某等工队。总包、分包精诚矿业采矿业务的人员组织的施工队,均没有相关施工资质,由总包、分包负责人挂靠在有资质的单位,再以挂靠单位名义承接业务,安全生产责任在层层转包、分包中没有得到落实。

三、关于反映精诚矿业承包人涉黑涉恶的问题

调查组查明,2004年初,精诚矿业承包人金富军开始涉足代县铁矿开采行业。2006年至2018年期间,金富军先后承包代县多个铁矿开采业务,通过分包矿洞、投资入股、找活干、包食宿、给钱花等手段,先后将老乡和部分当地人笼络在身边,主要通过承包矿山交易、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手段攫取钱财,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及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非法存储爆炸物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8项罪名17起犯罪事实。其中,2014年9月13日,代县双羊铁矿二采区发生山体滑塌,金富军工队4名矿工被困后死亡。在组织救援期间,金富军等人向事故救援组隐瞒亡人事故真相,虚假报告只有一名矿工死亡,并私下与4名遇难矿工家属达成赔偿协议。2019年6月,金富军等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忻州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020年6月,金富军被忻州市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2021年12月,被忻州市忻府区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2年5月,忻州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四、关于反映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的问题

调查组查明,属地监管部门没有对精诚矿业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彻底查处矿企瞒报行为。精诚矿业瞒报事故发生最多的2018年,根据代县监管部门年度执法计划,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但全年只有2次检查记录和1次复查记录,除第1次检查发现5条问题外,后续检查、复查均未发现问题。2022年,监管部门登记相关检查复查记录15次,发现问题30条。但30条问题整改蜻蜓点水,既没有现场查核,更没有效果反馈,纵容了精诚矿业的非法违规行为屡次发生。

五、对瞒报事件的初步处置情况

调查期间,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已注销代县精诚矿业一、二采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步认定精诚矿业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省委、省政府决定依法予以关闭,给予主要负责人潘某某、王某某终身不得担任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

在调查中,对瞒报事件的责任追究已同步开展,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包括精诚矿业主要负责人潘某某、王某某在内,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28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深挖彻查瞒报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及“保护伞”。截至目前,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对上述犯罪嫌疑人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省联合调查组

2023年7月30日

网友看法

1、网友奔跑的鸵鸟107388201:现实版的《消失的十一层》

2、网友随缘210026:背后没伞谁有这熊胆!

3、网友请输入用户名…:人命如蝼蚁,太可怕了

4、网友得意小屁孩:人死了还能瞒得住?死亡证明怎么开的?

5、网友农夫天发:天天说安全,真的安全吗

6、网友Handc00:公安和纪委的同志辛苦了!点赞![赞][赞][强][强]

7、网友认真的奶酪qYm:这就是山西煤矿行业的一个缩影,更多的没死人的事故也一样,我老爸就是矿工,去年出的工伤,煤矿的人对家属说你这没死人,你折几根骨头和一条腿骨肉分离只是小事故,不值一提!而且,当时事故发生,人被卷进皮带里快20分钟了,工友到处在找刀具准备割皮带救人,当值煤矿领导过去看了看说不让割皮带说会耽误生产,工友没理会直接割了皮带救出了人,当时有生命危险,但只送到了县里的医院,住院快半年,煤矿领导一次都没问询过,至今相关的工伤待遇还没有给了,口头承诺后就变卦了

8、网友以梦为马84535416:几十条人命,敢这么干单子要多大,无法无天

9、网友黄瓜蘸虾酱:煤老板安抚遇难者家属的方法就是多给钱,几倍。很多人认为,既然人已死,能多拿到钱,对遇难者家属来说也是好事!何必举报呢?我认为,如果出了矿难,煤老板如果能够通过私下给钱来摆平,那么他就会减少对事故、对生命的敬畏,事故会越来越多。

10、网友A夜已深A:这种事件,拍成电视剧,都是一个好的反腐作品

11、网友梦幻繁华落尽丶:有没有盲井情况?

12、网友哥永远坚强丶:不用说矿上,就是企业里发生问题了,人没了,100万现金,200万的房,安排子女上学还包工作,你怎么选择?某企业的标准就是这样(某企业小道消息,未经证实,毕竟我不是卧底那种[大笑])。如果工伤残疾了,给钱,甚至不用上班包发工资,等退休就行,还包医药费(道听途说)。

13、网友道不可道1977:地方官听不到看不到?

14、网友路人甲777888:山西只要牵涉到矿的,倒查20年,山西监狱估计关不下。

15、网友雷霆嘎巴88888:有五倍的利润资本就敢草菅人命。有十倍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16、网友小樂聚:全是县里责任,上边没有任何责任

17、网友我老公靳西:应该公示16名公职人员信息,以接受群众监督和质疑,便于继续提供举报线索

18、网友风雨交加的地方:16个公职是谁?

19、网友涛声依旧134113201:普法一下,看来这个伤亡数量不能累计,每次事故都能在可控范围内。 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网友像风像雾像散文:不报的话受害家属能拿几倍的赔偿,报了啥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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