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海一初中疑似发生投毒事件,多名学生饮用不明液体后出现身体不适。14日,当地警方通报称,目前相关同学已恢复正常上课,正会同教育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据荔枝新闻报道,网传涉事女生家属已在班级群道歉。
图片显示,“我们内心充满了心疼、不安、愧疚,担心班里孩子因身体受到伤害,同时为失职没有教育好自家孩子而愧疚。一夜无眠……我们也知道这个时候无论怎么道歉都补偿不了已经造成的伤害,但还是恳请各位接受我们发自内心的对不起。”
对此,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蓝天彬解读 ,据《刑法》第17条,相关受害学生送医治疗后均已于当晚出院,两名涉事学生不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可责令学生家长严加管教。受害学生如有医疗费等支出,可起诉两名学生的家长。
此前报道
9月12日,上海一初中疑似发生投毒事件,多名学生饮用不明液体后出现身体不适。14日,荔枝新闻记者核实到事发于上海上南中学东校,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称:“前天发生的这个事情,还在调查,具体由专案民警在调查。”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记者从多方获悉,确有此事,事发9月12日,投放的不明物质或从网上购买,具体情况有关部门已在调查。
通报如下:
2023年9月12日15时37分,浦东公安分局接报警称,下南路某中学有多名学生身体不适。
经初步调查,该校学生杨某某(女,13岁)与同班同学郑某某(女,13岁),于当日上午趁体育课期间返回教室,将具有清洁漂白作用的混合液倒入同班学生的水杯内,导致多名学生出现不适症状。
相关学生经送医治疗,均于当晚出院,现已恢复正常上课。目前,警方正会同教育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荔枝新闻、警民直通车-浦东、澎湃新闻】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网友看法
1、网友麻雷砸:13岁不会被判死刑吧
2、网友风姿卓越荷叶fV:凭啥不担责,从小就看出是恶的
3、网友大手牵小手143665436:纵火、投毒属于重罪,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4、网友珠珠145117382:如果没错,这孩子满14周岁了
5、网友请注册新ID:留不得。
6、网友许许如我:太坏了简直
7、网友忆念儿5:投毒行为极其恶劣,应严惩重罚!
8、网友Jasoncase:有些恶是天生的
9、网友qingchengxixi:建议出台14岁以后补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0、网友成熟辰星am:不满14岁不担责,意思就是14岁之前把你恨的人全杀死
11、网友华夏一草9P4o:应该降低少管所年龄限制到12岁。父母学校管教不好,就把她们送进少管所管教管教!
本财经资讯由VIP财经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VIP财经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