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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大同欺凌事件应追究监护人责任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24-09-17 04:49 阅读

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大同市联合工作组今天发布通报称,经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

官方通报坐实大成双语学校存在校园欺凌,也坐实了校方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失责。正是这种在管理上的严重失职,严重不作为让涉事学校蒙羞,多人被处理,可谓咎由自取。

两名欺凌者均为9岁,却干出如此恶劣之事,令人出离愤怒,更倍感沉重。因他们均系未成年人,故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必须受到训诫。通报称,警方已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的确,其心理是病态的,该需调适;其行为是扭曲的,该被矫治。

经过矫治,这两名欺凌者能否痛改前非,值得观察。必须追问的是,他们的监护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警方已对他们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基本操作。孩子欺凌了他人,家长不能双肩一耸、两手一摊就算完事,除了道歉、赔偿等,更需反思教育方式,以及承担疏于教导的责任。如果对自家的孩子不严加管教,他们就可能伤害他人,最终搭上自己的前途。

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应该对校园欺凌事件零容忍,都应该依法承担责任。此次事件是对各级学校的一次警示教育,为校园管理敲响警钟。不仅平时要严格管理,避免出现欺凌事件,更需要在出了问题不掩盖问题,不能妄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唯有实事求是,方能变被动为主动,方能让学生和家长放心。该管却不管,该制止却不制止,学校失声,监管失灵,无疑就是纵容,成为了帮凶。

校园本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如果容忍校园暴力频发,无视校园欺凌,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更无法承担教书育人的重任。

近年来,国家为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健全了一系列制度约束,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成效显著。但是,一些学校并未重视,该监管监管却疏于监管,该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却走过场,该密切注意学生心理变化却熟视无睹,由此导致欺凌事件发生。

说到底,校园欺凌频发,制度失灵的背后,是学校失职,是管理失范。大同这起事件再次警示各家长、各学校,该承担的责任绝不能推卸,该做的防范一点都不能少。

网友看法

1、网友风花是一指流砂:霸凌主要是学校不作为,特别是老师,如果够关心学生,会不知道吗

2、网友罗涵译加油:这个事情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成为未成年魔鬼的保护法!校园霸凌校长老师有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问题刚刚发生就严肃处理就不会发展成这样!要让学校老师校长 小魔鬼 小魔鬼的父母三方都付出巨大的代价!这种事情才能被威慑住!国家连未来的希望孩子都保护不了!还有什么脸估计大家生孩子?

3、网友大数据说车: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修改了,有些情节特别恶劣的,应该入刑。但未了避免误伤,也要对未成年人的正当防卫做出规定,即如果被侵害者奋起反击致侵害者伤亡,由于年级小,不追究刑事责任。

4、网友大雄:施暴的学生和家长得到什么惩罚?

5、网友独立策略:做为大同人也纳闷,为何不对施害人的监护人不做出处罚,要知道子不教,父之过。

6、网友我的平凡人生:山西教育,值得深思

7、网友深情于海:训诫是谁训诫?训诫谁?训诫是什么法律行为?

8、网友曹城少年:人民网你终于为“人民”发声了。

9、网友雪碧透心凉:怎样的家庭能教育出这样的孩子?一句未成年人,就大事化小,对于能说出“只要不是杀人,都能给摆平”这种话的家长,这种惩罚根本就不疼不痒。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会出现更多这样的霸凌者,一句“未成年人”就成了他们的保护伞;不严惩,让我们这些做家长的该怎么教育孩子.....

10、网友Rodmad:初中亲身经历,有人找事,我中午放学找的班主任,班主任直接说不要搭理他们,然而呢?那帮小混混会直接不找事儿就走吗?肯定不会啊,所以最后还得是自己找人摆平。就算是躲过去了,那帮人就此就认准这个人好欺负,见一次欺负一次,所以才有霸凌没有一次只有无数次。这个问题最根本的核心还是在于霸凌者的家庭教育问题。我不信会有父母天天教孩子,主动去欺负其他的同学,那不纯纯教孩子犯贱嘛。总结:校园霸凌必须得归根到家庭教育,家长得负责任,别光挣钱不管孩子。

11、网友糖糖:雷声大雨点小,最后的惩罚不痛不痒,这样的处罚结果会不会也是纵容的一种形式?没有对施暴者有实质性的惩处,会不会让还未爆出来的校园霸凌的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这样的处罚结果又何尝不是对被施暴者的不公?施暴者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给改过自新的机会,那被施暴者从此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有可能是一辈子的救赎,谁又能给被施暴者重新来过的机会?

12、网友幸运橙子Y9:说到底,霸凌者受到惩罚?监护人又收到什么惩罚?学校受到什么惩罚?班主任受到什么惩罚?倒是公布出来啊

13、网友爱吃的老老老俐:我读小学时,也被两个男生霸凌过,看到我,他们就一起打我,踢我,身上到处青一块紫一块,回家我都不敢告诉父母[流泪]

14、网友儒雅洒脱的水滴:未成年人保护法放在这里解读就是保护了欺凌人,被欺凌的谁来保护!

15、网友善恶情义人:霸凌者能评上“礼仪小明星奖”?应该查查班主任是否有受贿行为。到底是“礼仪小明星”还是“利益小明星”?

16、网友博学多才的梗花:应该恢复工读学校和少年管教所

17、网友优优37113913:只是口头说说?为什么没有实质性的惩罚?怎么连精神赔偿都没有啊

18、网友智慧桃子0e7:阿? 就是做做心理辅导就行了???

19、网友Winter2511:家长应该是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生而不教,是家长之过。

20、网友幸福柑桔hL:天天敲警钟,很多事情就是不查不改[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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