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担心双目失明的儿子在夫妇俩去世后无人照顾,老李夫妇生前将银行卡、动迁安置房等财产悉数交给儿子的姨母张女士保管 ,以期儿子有所托付。不料,在老李夫妇俩相继撒手人寰后,张女士却独占了这些财产 ,小李为此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老夫妇交付财产
委托姨母照料日常生活
小李幼时因故休学在家,成年后因病双眼逐渐全盲,因此一直未参加工作,也未成家。2015年,小李的母亲去世,此前其父已患病卧床多年。母亲的离世,让父子俩的日常生活没了依靠。此后,小李的姨母张女士接手了照料事务。
为了方便张女士支取父子俩的日常生活费用,老李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了她。2017年,老李所居住的房子动迁,因父子二人都无力办理相关手续,老李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交给张女士,委托她代为办理。根据相关政策,老李可获得一套安置房以及117万余元补偿款。
房屋动迁后,张女士将老李安置到养护院,老李将动迁款中的17万元直接转入了张女士的银行账户,供其照料所需的日常开销。其余100万的大额存单以及动迁安置房的各类材料也一直由张女士代为保管。
指责侄子未尽孝
姨母拒绝返还财物
2019年,老李去世。小李和姨母张女士之间的财产纠纷也由此开始。
小李认为,父亲去世后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 ,而张女士却一直未将动迁款及父亲名下各银行账户内的钱款交还,还将动迁安置房出租,却从未交付过租金。因此,起诉要求判令张女士归还代为保管的老李名下银行存款共计157万余元及资金占有使用费,动迁安置房的各类原件材料及代为收取的租金11.19万元。
对此,张女士辩称,在老李生前,自己完全是按照其要求代办各项转账、支取现金等事务。老李去世后,几个银行账户里的钱已按照其遗愿用于小李的日常开销,现已花费完毕 。此外,张女士还认为,小李父亲生前一直由她照顾,作为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一方,应当分得部分财产,而小李从未尽到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一审:属保管合同纠纷,应返还财物
一审法院认为,老李与张女士虽未签订书面保管合同,但小李与张女士均认可两人之间存在实际保管行为,故本案的基础法律关系为保管合同关系。对于张女士提出的其对老李承担了主要的扶养义务,应分得部分财产的诉求,属于继承纠纷,可通过另案主张。
在梳理、对比了老李各银行账户流水、日常生活开销等情况后,一审法院判决张女士应向小李返还102万元动迁款及相应利息,老李的4张银行卡内金额35.4万元及资金占有使用费;安置房的相关材料,老李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材料;房屋租金11.19万元等。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擅自支取财产,具有侵占的主观恶意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李父母均已过世,张女士作为其亲属,应给予更多的关心、照顾。然而,现有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小李的日常生活由张女士照料。一方面,根据张女士本人统计,老李去世后,其为小李购买食品及生活用品共花费1.35万元,相较于其保管的财产价值而言微乎其微;另一方面,老李在世时已居住于养护院,相关费用从老李的养老金账户中支付,生活起居无需张女士照料。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老李去世当日,张女士即将老李账户内的20万元转给案外人。在此后的一个月内,张女士又频繁操作,分别从老李账户取现20万元,向本人账户转账8万余元,以其本人名义将老李账户内的100万元办理了三张大额存单。结合银行流水及相关单证等证据,法院认为张女士擅自支取代为保管的财产,具有侵占的主观恶意,理应予以返还。
最终,上海二中院维持了一审法院作出的张女士应向小李返还102万元及相应利息;安置房的相关材料、老李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材料;房屋租金11.19万元等的判决。同时,改判上诉人张女士应向小李返还老李5张银行卡中的钱款共41.4万余元及利息。
法官寄语:
本案一方是失去双亲的残障人士,另一方是本应施以援手却见利忘义的至亲。通过本案判决,希望在帮助小李获取应得利益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善意。血脉的联结本应成为同舟共济的纽带,面对亲情、信任和托付,理应保持良知,尽到帮扶道义,恪守道德底线。
作者 | 季张颖 翟珺
来源: 上海法治报
网友看法
1、网友靓猫奶奶:不知道执行了没有?这姨母对得起自己的亲姐妹吗?不亏心吗?
2、网友悠闲星空RO:父母糊涂,遗孤委托亲属是不可靠的,证件银行卡钱财应该由自己孩子保管,然后雇人照顾,委托官方警局或者居委会帮忙监管!
3、网友用户都好:见利忘义,具有侵占的主观恶意,理应予以返还。判的好[赞][赞][赞][给力][给力][给力]
4、网友灵动的小天使:这种亲戚太没人性了,欺负自己的亲侄子,而且还是个盲人
5、网友缤纷火车Oy:中国缺乏正式的信托机构。
6、网友积极的清茶c5:小李父母也是没有办法,才委托亲戚照顾儿子,谁知亲戚也靠不往,心太黑,以后最好是由社区经过公证再由社区监督雇用保姆,比找黑心亲戚更靠谱。
7、网友简单船帆NI:这钱就算还给了残障的儿子,他自己能保管好吗?不然他父母为什么不直接给儿子要给姨保管?亲戚不好外面人就好了?这种事我也看得多,现实是外面没有血亲的人更狠!
8、网友我要稳稳的幸福75:弱势群体是被呵护的,这反而侵占其财产,这些你花的心安吗? 缺钙铁锌硒维生素可以补,缺德没法补!
9、网友单身男人39890635:给法官点赞
10、网友静读人间:虎狼之志啊!律法明镜下纤毫毕现!
11、网友阿霞301703:张女士的做法令人十分佩服,面对残障又失明且再无其他亲人的亲外甥的钱财下手时一点儿都不含糊。
12、网友玺乐福:这社会就是亲戚不可信。
13、网友冷暖自知xia:这心得多黑呀
14、网友知行者说:判的好!司法终究昭示天理。
15、网友愉悦的可乐v8:有几个不是见利思义,只能是可怜的孩子让九泉下的父母不安
16、网友鼎昊小喇叭:判得好。 不知还有多少这类事实,有望得到公正
17、网友自若梦想cg:该拿的劳务费,生活费都拿了,还没怎么,就把所有财产划到自己名下,真的贪心到了极点
18、网友大山深处有神仙:别人家的事最好不要管,否则最后肯定是惹了一身骚,他们过成什么样都跟你没有关系,特别是亲戚之间,你做了一千天好,没人说你好,哪一天他不满意了,你就是冲他们家的财产来的,要不你为啥要帮忙?
19、网友心无尘埃温良慈悲:这个姨娘太坏了
20、网友带叶的红苹果:我就想问判决执行到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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