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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洋称被告吴某龙跷二郎腿受审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24-11-22 01:24 阅读

4月7日19时许,备受关注的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该案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孙卓、符建涛,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收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作假证包庇吴某龙,称符建涛是吴某龙的孩子。公诉机关提请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吴某龙的刑事责任,以包庇罪追究吴某光的刑事责任。

4月7日,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检方曾作出量刑建议书 ,认为吴某龙拐骗两名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吴某光系累犯,建议对其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孙卓的生父孙海洋、符建涛的生母彭女士均向澎湃新闻表示,吴某龙的行为给他们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社会危害性大,他们认为以拐骗儿童罪起诉主犯吴某龙会量刑过轻。在4月7日下午的庭审中,他们及其代理律师均当庭表达了这一诉求,希望严惩两名被告人。

孙海洋、彭女士均旁听了此次庭审。他们均向澎湃新闻表示,在法庭上接受询问时,主犯吴某龙多以“不记得”“不清楚”等回避,而吴某光则称,他当年不知道孩子是拐来的,因此自己无罪。对于两个受害者家庭提出的民事索赔,吴某龙、吴某光均不认可。

据孙海洋、彭女士透露,庭审中,吴某龙说话不紧不慢,跷着二郎腿。彭女士说,她一度控制不住情绪哭泣,而吴某龙、吴某光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表示歉意。

主犯多以“不记得”“不清楚”回避询问

2014年,“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感动了无数人,演员张译饰演的韩德忠的人物原型就是孙海洋。随着电影热播,孙海洋的寻子故事也被外界熟知。2021年12月,此案告破,被拐14年的孙卓与孙海洋一家团聚。

据起诉书披露,主犯吴某龙于1975年1月出生,吴某光于1978年出生,两人均为初中文化,祖籍均是山东省阳谷县。其中,吴某光曾因犯职务侵占罪于2018年被东莞塘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另据孙海洋介绍,吴某光是吴某龙的侄子,当年吴某光在东莞的住处正是窝藏被拐儿童的地点。

据孙海洋、彭女士介绍,吴某龙到案后,一度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最初称符建涛是他在深圳龙岗捡的孩子,而不是拐走的。但符建涛有当年被拐时的一些记忆,记得当年是吴某龙从深圳的小区把他拐到山东的。之后,警方带吴某龙回到符建涛亲生父母当年所居住的小区,该小区保安认出吴某龙曾在该小区当过一段时间的保安。警方抓获吴某龙后,符建涛发现网上孙卓被拐视频中的嫌疑人貌似吴某龙,便主动把该线索告诉了其亲生母亲,其亲生母亲将该线索告知了警方。于是警方便把孙卓被拐时的监控视频给吴某龙看,吴某龙不承认,一直否认他拐走了孙卓。后面,警方根据符建涛提供的线索,将拐卖孙卓的地方缩小到了山东阳谷,并多次前往山东调查取证,进一步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最后找到了孙卓。当警方掌握了吴某龙拐走了符建涛、孙卓的犯罪事实后,吴某龙又称他是在“做好事”,没有收钱。当年的监控显示,吴某龙从包里掏出玩具、糖果引诱,拐走了孙卓。当时警方判断,嫌疑人作案手法娴熟,应该是惯犯。

孙海洋表示,庭审前,他从未见过吴某龙,未见过吴某龙的家属,和孙卓的养父母也没有联系过,对方也未向他们表示过歉意。据他了解,案发后,吴某龙一直在深圳、东莞等地生活,很少回山东老家。孙卓被拐一案关注度很高,吴某龙也长年生活在深圳,吴某龙应该知道他一直在寻子。

“若(案件侦破前)告诉我们孩子的下落,我们还能原谅他(吴某龙)。”孙海洋说。

庭审前,孙海洋接受媒体采访。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曹俊杰 图

4月7日下午,孙海洋参加了庭审,他的妻子、女儿没有到庭。孙海洋说,他怕妻女在庭审中情绪失控,他也不希望家人介入此案太深,多年来他一直在奔走,知道其中的不容易。

庭审结束后,孙海洋接受了媒体群访。他透露,庭审中,吴某龙未有明显情绪变化,一直跷着二郎腿,多以“不清楚”“不知道”回避询问。吴某龙承认当年拐走了孙卓和符建涛,称没有买卖儿童的行为,没有收钱、获利。另一位旁听人员称,吴某龙虽表面认罪认罚,但态度还是比较恶劣的,对于涉及案情的问题均回避,但对其他细节却记得很清楚。

彭女士的印象是,吴某龙说话不紧不慢,总是用“时间太久,不记得了”“不清楚、不知道”等回答询问。吴女士举例说,问吴某龙有没有打孩子,他回答说“没有”,但问孩子被拐时有无哭闹,吴某龙称“不记得”。

在庭审中,彭女士一度情绪失控,哭了出来。

“开庭了,才第一次知道,当年吴某龙在我们住的小区当了两个月的保安。”彭女士带着哭腔说。

据孙海洋、彭女士介绍,庭审中,另一名被告人吴某光称,当年他不知道孩子是拐来的,因此认为自己无罪。

孙海洋、彭女士均称,庭审中,吴某龙、吴某光均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表示歉意。此前,孙海洋接受澎湃新闻时表示,作为受害者家属,他们也不接受道歉,“道歉有什么用,(吴某龙的行为)差点让我们家破人亡”。

庭审前受害者提供新线索

起诉书中,检方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对主犯吴某龙提起公诉。检方此前作出的量刑建议书写道: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虽只有一字之差,但量刑却有很大的区别。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拐骗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一般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对这一量刑结果,两名被拐儿童家属均表示无法接受。孙卓、符建涛的家属均向澎湃新闻表示,吴某龙先后拐走两名儿童,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若最后吴某龙仅被判5年,寻亲家庭都无法接受这一结果。“这还有不好的示范作用,无法震慑此类犯罪行为。”孙海洋表示,在4月7日下午的庭审中,他及其代理律师将当庭再次重申受害者家属要求严惩人贩子的诉求。

众多寻亲家属特意赶来法院门口,呼吁严惩人贩子。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图

吴某龙的行为,究竟是“拐骗”还是“拐卖”,此前已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和讨论。澎湃新闻采访了解到,检方之所以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对吴某龙提起公诉,原因在于此案缺乏证据支撑主犯吴某龙存在买卖儿童、牟取经济利益的动机和事实。

孙海洋表示,他们曾向警方反映过此问题,警方回复说未掌握吴某龙买卖儿童、牟取经济利益的证据。作为受害者家属,他们也清楚,司法机关不会偏袒人贩子,肯定会公平公正办案。

符建涛的生母彭女士也向澎湃新闻表示,看到起诉书及量刑建议书,才得知检方以涉嫌拐骗儿童罪起诉主犯吴某龙,而拐骗儿童罪最高量刑5年,作为受害者家属,他们无法接受这一量刑结果,曾多次向司法机关反映该情况。

彭女士说,深圳的司法机关一直重视此案,并尽力在寻找吴某龙买卖被拐儿童、谋求经济利益的证据,为此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但遗憾的是,这方面的证据一直没有实质性突破。

澎湃新闻注意到,起诉书显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3月31日两次将此案退回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补充侦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分别于2022年2月28日、2022年4月28日补查重报。

据彭女士透露,今年3月份,符建涛想到一个细节,吴某龙曾欠其养父母3万元,这可能是双方交易的证据。他们向司法机关提供了这一线索,司法机关很重视,前不久还前往东莞去找符建涛的养父母进行核查。开庭前几天,彭女士还就此配合做了笔录。

据孙海洋、彭女士介绍,此次庭审上,未有新证据出示。庭审结束后,孙海洋委托的代理律师姚克枫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司法机关正在调查符建涛所反映的证据线索,据他了解,已经掌握了相关的转账流水,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抛开法律而言,五年的量刑标准很难让人接受。而作为受害者家属的委托律师,我们只能尽力。”姚克枫说。

两被告人均不认可民事索赔

两个被害者家属均向吴某龙、吴某光提出了民事索赔。其中,孙海洋一方索赔580万元,符建涛的父母索赔数百万元。

孙海洋说,这些年,为了寻找孙卓,他们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吴某龙)赔多少万都不够”。彭女士表示,对方可能没有钱赔偿,索赔主要是在表明寻亲家庭对于人贩子的一个态度。

据孙海洋、彭女士介绍,吴某龙、吴某光均不认可他们所提出的民事索赔。其中,吴某龙不认可民事索赔的理由是,他们养孩子也付出了经济费用。吴某龙的说法随即遭到法院的反问,“这是你付出了费用,还是你家族付出了费用?”

彭女士说,当她听到吴某龙这话,非常气愤,觉得吴某龙毫无悔过之心。

另一名被告人吴某光则认为,他当年不知道孩子是被拐的,此事和他没有关系,他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希望借助此案推动相关立法”

如何对被告人进行应有的惩处,是该案的焦点之一。

孙海洋认为,不管是拐骗,还是拐卖,都对被拐儿童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社会危害性极大。但目前的司法实践上存在一个问题,若无买卖儿童、牟取经济利益的证据,就难以认定构成拐卖儿童罪,而拐骗儿童罪的量刑过轻,不足以震慑人贩子。孙海洋希望,借助孙卓、符建涛被拐一案,相关立法机关能重视此问题。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部长陈亮律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最高处以五年有期徒刑。从性质上说,拐卖比拐骗要恶劣些,但拐骗儿童对社会和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同样也是巨大的,尤其对被拐骗儿童造成的心灵创伤,可谓是一辈子都难以抚慰。陈亮呼吁,今后立法者应考虑提高“拐骗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幅度,以切实惩治、震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孙海洋还表示,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期是20年,目前多数仍在寻亲的家庭,孩子都是20多年前丢失的。2009年以来,由于相关技术的进步及打击力度的加大,拐卖儿童的案件就很少了。这带来一个尴尬局面,若孩子找到了,人贩子抓到了,可能过了追诉期,导致无法追究人贩子刑责的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作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曾多次在两会期间建议加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对拐卖犯罪(包括买主)终身追责。

4月7日的庭审吸引了全国众多媒体关注,众多仍在寻亲的家属也一早赶来法院门口,希望外界关注寻亲这一群体,帮助他们早日寻回自己的孩子。他们也呼吁,严惩此案的两被告人,以震慑人贩子。

作为“梅姨案”被拐孩子申聪的父亲,申军良的寻亲故事曾备受外界关注。4月7日,申军良从山东赶来深圳,他表示,他儿子申聪和孙海洋的儿子孙卓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他曾和孙海洋一起寻亲多年。这次,很多寻亲家属赶来,就是为了支持孙海洋,呼吁严惩人贩子,也是为了让司法机关看到寻亲家庭的不易。

网友看法

1、网友风吴迪:拐卖,拐骗都是谋杀!对于亲人来说,这没区别,都是再也找不到,见不着了!法律怎么可以对这些人轻判!

2、网友单纯风铃Me:孙海洋认为,不管是拐骗,还是拐卖,都对被拐儿童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社会危害性极大。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曾多次在两会期间建议加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对拐卖犯罪(包括买主)终身追责。

3、网友瀚为科技:犯罪成本太低不具有社会威慑力

4、网友庄儿里人:对于拐卖拐骗一律判死刑,天下还有拐吗?

5、网友头发用户是我:为什么才五年!!!

6、网友顽强明月My:对来路不明的孩子收养就是犯犯!收养孩子必须走法律正常程序!

7、网友同学请你加油:拐卖太坏太坏了

8、网友老黄的黄德记:没有一点良知的忏悔,连一句歉意都没有,说明什么?真的是老狡猾,一定有金钱交易。但是法律需要证据,按照人性的贪婪,没有利益驱使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险。拐走别人的孩子一定是为了钱

9、网友唐唐云彩:太轻了!呼吁严惩!法律人性化!

10、网友铁树萌芽:必须推动相关立法!必须改革目前立法中的问题!希望最高法出面!判处人贩子无期徒刑或死刑!以正视听!

11、网友妙有1314:拐骗、拐卖对儿童、对家庭造成的影响和结果有区别吗?人贩子拿没拿钱,拿钱多少,对受害者有什么差别吗?伤害的结果,受伤害的严重程度是一样的,凭什么量刑不一样?

12、网友周粥翔乐:骗走别人的孩子都是重罪,谁知道有多少孩子没有了生命,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13、网友剑雨晴烟:建议组织一个秘密团队,联合受害人,采用不为人知的手段,对人贩子予以制裁

14、网友DA优妈咪:量刑太低,犯罪就得不到遏制。

15、网友zhengzur0ng:我觉得拐卖儿童罪应该判死刑,这样他们才没有第二次作案的机会,像这样的人轻判,让多少失散孩子的家庭心寒!

16、网友波波王667769:判处太低了!!会助长那些拐卖者的行径屡禁不止,并对被拐卖的家庭和人生可能造成终身伤害,要严惩!要最高死刑!!!

17、网友无双海浪tZ:丢失亲生骨肉14年 罪犯要加倍判刑至少判28年 没有重罪是震慑不住人贩子的

18、网友非凡宇宙vj:借一段网友的留言,这事不发生在他们身上,永远不会做出改变

19、网友分秒必争柳叶Am:这个拐骗罪应该取缔,拐骗与拐卖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不同,但倒成了犯罪份子逃避罪责的漏洞

20、网友奇幻水滴Te:看这种新闻气的吃不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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