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奔流新闻记者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洪峤被执行死刑。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奔流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7月12日,江苏扬州人李胜向南京市警方报警称,大学毕业的女儿李某月失联。
2020年8月4日,云南勐海县警方通报,经缜密侦查发现,失联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男友洪峤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云南省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峤、张晨光、曹泽青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洪峤与张晨光、曹泽青在南京合谋,张晨光、曹泽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代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法院最终判处洪峤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得知主犯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受害者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告诉奔流新闻记者,“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女儿终于沉冤昭雪,感谢司法机关对此案作出的努力。”
相关报道: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受害者父亲:对二审结果满意
【奔流·追踪】“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8月26日开庭
【奔流·追踪】“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三名被告上诉,主犯要求改判无罪
【奔流·第一线】死刑!“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一审宣判
【奔流·第一线】“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一审:主犯坚称无罪 否认一切指控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
网友看法
1、网友Guesswhoo:终于这个恶魔被执行了,好!
2、网友用户2161584776231:对凶手张和曹不应缓期执行,为什么不和洪一同伏法?
3、网友13840611800:南京大学隔几年就出杀人案 怎么回事 老案没破又岀新案
4、网友魔法青山oe:始终没有讲述犯罪凶手为何而采取凶残杀害自己恋人?[祈祷][祈祷][祈祷][捂脸][捂脸]
5、网友用户2533785832290:判得好!再强的保护伞也没用。相信南京司法机关大公无私
6、网友期欺期欺:以谈恋爱名义,对一个穷男人下手要礼物,不也有错吗
7、网友笑到最后255366733:交友不慎!与盗窃犯谈恋爱?
8、网友枫叶美好岁月:恶魔终伏法,大快人心。[赞][赞][赞]
9、网友洪家小狗狗:缓刑就是还有机会,真的不用知道中国的法律是什么(๑•̌.•̑๑)ˀ̣ˀ̣
10、网友涂涂涂大耳朵:正义可能会迟到,到永远不会缺席
11、网友睿智的天明:女孩子们,谈恋爱要看男生的人品啊!!!
12、网友有只大肥猫:判得好啊,就是处罚金才一万,太少了吧。一条生命那么不值钱吗
13、网友糖宝小云2:最近巴厘岛情侣的事故后心情很复杂,今天看到这个好消息心情好了很多,支持法院公平公正
14、网友濮水之恋:法院判决正确,恶魔消失在人间!
15、网友青岩寒雪:判的好,这种渣子就该立即执行!
16、网友zj4508自由:给女孩一个提醒,交友一定要征求父母参议,不要独自到陌生的地方去!!
17、网友秦观鹊桥仙:
本财经资讯由VIP财经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VIP财经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