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财经网

男子花1700买下价值70多万奶粉

来源:环球网 时间:2024-09-20 00:42 阅读

来源: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王斯

价值70多万元的驼奶粉,因商家标错价格,被消费者以1700元的价格买下。随后,商家拒绝发货,只做退款处理,被消费者诉至法院。

5月1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该案结果,支持消费者的诉求。

2021年8月27日,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在京东商城开设的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全脂益生菌驼奶粉3罐”,标价仅为2元。商品说明中,显示每罐奶粉300克。而实际上,该款奶粉的单罐售价近300元。

柳州的王某马上下单了850件商品,支付货款1700元,收货地址为柳州。然而,2021年8月29日,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通过圆通快递发货,该快递于同年9月1日在广州签收。

明明没收到货,却在异地被签收,当日,王某向京东商城客服投诉该订单虚假发货,并申请补发商品。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则称,该订单为异常订单,要求退款处理。京东商城客服认为订单未发货,并作退款处理。

2021年9月14日,王某将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诉至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继续交付商品。

同年11月3日,一审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答辩状。

法院判决认为:

店铺标注的商品信息包含商品名称、价款、数量及其他商品详情,内容具体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约构成要件。

王某在平台上成功提交订单,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未按约定向收货地址发货,也未参加诉讼证明已履行供货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浙江某生物工程公司不服,上诉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公司辩称,公司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产品标价错误,按照2元的价格出售涉案产品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涉案合同亦应属法律规定的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

二审法院认为:

即便店铺因失误标错价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撤销期限为90日,该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但该公司未参加一审诉讼,未能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以1700元买到价值70余万元的驼奶粉,公司交付商品将承担巨大亏损。主办法官介绍,法院尽力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能促成双方和解。

来源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王斯

网友看法

1、网友不凡的小東明:那么大个公司为了区区70万太不值

2、网友焉知非福74:法院发传票居然不到庭,这不是藐视法庭吗

3、网友用户8458067361080:故意标低价吸引顾客

4、网友奇幻松鼠x9:这是对肆意违约者的当头棒喝[赞]干得好[赞][赞][赞]

5、网友狐狸爱上了猫:主要是乱操作,你在人家买下之后,发现弄错马上就撤销不就行了

6、网友四海风月:我有一次在天猫购买400个口罩,买时没涨价,发货时该N95口罪已大涨,商家用虚假单号走过流程,货没收到但已签收。商家客服不理,物流投诉也没用,天猫客服只判返原价。真是无发无天了

7、网友翰林轩:做生意要诚信经营,有契约精神。

8、网友胡狐一生:本就出错了,商家还自大,一审无动于衷,最终输了官司,很正常!干什么都不上心,就不要骗人、成立公司,最终害了自己!

9、网友恒歪评球:老板直接宣布破产!一切搞定!再重新注册一个公司

10、网友高机和谐号任新成:谁失误谁承担责任!支持法官判决

11、网友菠萝1976:大公司嘛!就是牛逼!就是不理你,你去告吧,[捂脸]这回完了,官司输了,怎么办?怎么办?

12、网友愉悦的小红花EU:商家想强吃,可惜吃了不懂法的亏

13、网友仁爱天空s:明显是不当得利,合同非正常表达

14、网友乌伤浪子ws:这个可以双方调解

15、网友郸语:这玩意能支持,那不当得利啊

16、网友蜂与桥:刷单的

17、网友致敬青春6747:玩大了

18、网友北风已至丶:发财了。

19、网友翔起帆远航:故意的吧?以此为打广告吧。

20、网友用户2885556005515966:以此打广告吧!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