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财经

男子多次性侵女友孙女致其患妇科病

来源:极目新闻 时间:2024-11-22 09:37 阅读

5月31日,据法治日报报道,5月30日上午,太原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太原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和5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马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引发关注。

被告人马某某于2020年12月与被害人王某某的奶奶确立恋爱关系后,与被害人王某某及其妹妹共同生活。

被告人马某某明知被害人王某某系13周岁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多次多地与其发生性关系、实施猥亵行为,后被害人王某某在医院检查诊断患有多种妇科疾病。

检察院以马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并提出了对被害人王某某予以精神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作为与被害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且有强奸犯罪前科的人员,多次、长期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马某某多次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后,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院除依法支持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医疗费、检查费、营养费等费用外,还认为本案案发后,从未成年被害人王某某与其母亲的交流及聊天记录中看出其情绪消极,该案对其造成的身心创伤和影响是长期的、较难磨灭的,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合情合理。

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对被害人所造成的影响等因素,酌情支持2万元。

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未提起抗诉。

太原中院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除给予受性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损害和心理康复治疗等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外,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更能体现对未成年人优先、特殊保护的原则。

(来源:法治日报、太原中院)

网友看法

1、网友苏宁小骆:这是中国发生的事?我都不敢相信,这是什么奶奶

2、网友一撇一捺堂正做人:孙女13,奶奶多大年龄?

3、网友勇敢的心55758:19年太少了,让他在里面别出来了

4、网友冬至1122:强奸幼女,死刑

5、网友yyzz9977丫丫:我邻居生了二胎,她老公外地上班,小的生病让奶奶回家带几天大女儿,6岁,奶奶就带过去和男朋友一起住,女儿回家她说晚上和爷爷奶奶一起睡的,她气得很,再辛苦都自己一拖二,不让奶奶带了。

6、网友配件大师:男的猜测一下 65岁以上了

7、网友青涩船帆c:建议先没收作案工具。

8、网友搞搞糖晴初雨:赔偿2w…这能干啥?看个心理医生都不够

9、网友殇:这奶奶也更加要死刑。

10、网友元紫旦:我很好奇父母在哪里

11、网友自若轮船iT:奶奶也有男友真可笑,无庸之人

12、网友谁能明白Su:奶奶的男友,奶奶多少岁呀?孙女都13岁,奶奶年轻极有限,那渣男不紧一次性侵,是多次性侵令一个13岁的未成年少女已经要经历周身妇女病(性病),她往后的日子怎么过?那奶奶去了那?我不相信她奶奶一点都不知情!

13、网友zxcv1005:奶奶男朋友多老?

14、网友悠闲松鼠X:建议判无期徒刑 有些男的除非挂墙上了才会安分守己。就是别让这种人渣出来

15、网友晨仔的快乐生活:这种情况以后死刑好吗,女孩的一辈子都毁了

16、网友清爽云朵gE:男女七岁不同席还是有必要的,儿大避母,女大避父,说的就是异性之间要保持足够的距离。连父女母子都要避开更何况什么都不是的奶奶的男朋友。

17、网友A多多1880:我家老太太也是个糊涂人儿!轻重不分,好人坏人不分!所以我再怎么难都让孩子和她在外面交往的人保持距离!咱要做到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有些事一旦发生了是致命的伤害!没办法补救!所以预防真的很重要!

18、网友往事随风21315:这个奶奶肯定是知道但是装糊涂,

19、网友雲鸿说长寿:十几岁女孩多次被欺负,家长负主要责任。因为如果家长告诉孩子发生这种事情第一时间告诉家长,第一时间报警,孩子绝不会连续被同一个人欺负。哪怕孩子没告诉家长,如果家长细心,也会发现问题的。所以,有女儿的父母千万教好孩子吧

20、网友小白。:不应该死刑吗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