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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盗掘2000余斤“龙骨”被刑拘

来源:央广网 时间:2024-11-22 01:11 阅读

央广网乌兰察布9月18日消息(记者田凤元 见习记者李春雪)化石是地球亿万年来生物演化和人类起源的重要证据,古脊椎动物化石,俗称“龙骨”或“土牛骨”,是人类研究地质演化各个时期古生物的珍贵资源,也是不可再生的地质遗产。它不仅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也在中医药领域中具有药用价值。

近些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开始了盗掘古生物化石的犯罪活动。早在2006年,我国便出台了《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下埋藏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发掘。”

9月9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公安局在辖区内查处一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团伙,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古脊椎动物化石48.6斤,从嫌疑人家中收缴古脊椎动物化石约2000斤,同时查获电镐、辘轳、铁锹、塑料桶等作案工具20余件。

现场查获的作案工具(央广网发 受访单位供图)

日前,四子王旗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拨外地人行踪诡异,在山上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警方立即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摸排线索侦查专案组,在这帮人出入的地方摸排走访。最终,民警找到线索中提到的一处荒山,该山荒芜陡峭、人烟稀少。民警沿着羊径小道向山坳处攀爬,在半山腰处发现两个人工挖掘的深洞,洞口处有新翻泥土和车轮碾压的痕迹。通过侦查确定,这是一群有组织的流窜盗窃团伙,在当地从事盗挖“龙骨”犯罪活动。

作案现场(央广网发 受访单位供图)

根据抓捕方案,办案民警预先埋伏在指定位置,藏身在荒草坑洞间,静待抓捕命令。随着夜幕降临,侦查民警发现有嫌疑人陆续进出洞口。夜间3时许,直到所有作案人员出现后,抓捕组立即冲入洞内,当场抓获盗挖“龙骨”犯罪嫌疑人7名。

经审讯,该犯罪团伙选择无信号、无交通条件的位置,用开凿隧道的方式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非法贩卖获利。犯罪嫌疑人崔某交代,8月初,有人在村子里转着收“龙骨”,自己听说是关桥庙山能挖出,就想试试看。了解“行情”后,他立即约上亲戚朋友,去五金店铺购买了电镐、发电机、灯泡、铁锹等工具,开始了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犯罪行为。

四子王旗公安局库伦图派出所所长宿志强介绍,根据“龙骨”成色不同,一斤价值约在30-60元不等,团伙成员分工较为明确,分别负责盗掘、储存、销售。此次起获的2000斤左右“龙骨”最低收益也有6万余元,成色如果好的话,收益可达1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张某等7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古脊椎动物化石是古代犀牛、大象、骆驼等哺乳动物的骨骼化石,是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其主要分布于内蒙古、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历代的中医典籍都记载了“龙骨”的药用价值,它有镇静、安神、止血等功效。

但是,我国古生物学家、地质学家普遍认为,“龙骨”的考古价值和科研价值要远远大于它的药用价值,它是地球千百万年变迁中的珍贵资源,是地质历史时期生命存在的证据,对研究生物演化进程有重要作用,而且“龙骨”所能起的医疗作用早已被许多新发明的药剂所取代,所以不能当把它作为药材来使用。

四子王旗警方提醒:盗窃“龙骨”是犯罪行为,如果发现古化石应该加以保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私自盗挖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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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用户5840405037000:龙骨,龙齿的替代品是什么?能替代功效一样吗?

2、网友东方阳光007:又是中医药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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