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
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贴文,为开展地产销售吸引粉丝、增加流量,遂下载并利用贴文图片以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编发故事。
吴某某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贴文信息被大量转载、讨论,引起网民对沈某某肆意谩骂、诋毁,相关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贴文信息的讨论量为75608条、转发量为31485次、阅读量为4.7亿余次,造成极恶劣社会影响。
此外,吴某某还针对闵某捏造并在网上发布诽谤信息。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飞哥在东莞”发布的造谣信息
此前报道
本是和外公的合影,却被造谣成“老夫少妻”,此事在网上引发极大关注。
被造谣的图片源于一名女孩2018年12月29日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帖子。当时,她在上海工作”,外公从家乡到上海来看她。
谣言的源头始于一个网名“飞哥在东莞”的账号,谣言给她带来极大困扰,她称:“想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为此,她截屏保留证据。
社交平台管理方也发布消息称,经核查,“飞哥在东莞”账号系编造谣言误导用户,挑拨公众情绪,平台已对该账号予以封禁处理。
2021年11月23日,涉嫌造谣的吴某飞(网名“飞哥在东莞”)被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评论
亲情洋溢的祖孙照,被造谣成为老夫少妻,实在荒唐。对当事人来说,谣言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并殃及其家人,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对社会来说,为了博眼球赚流量,毫无底线的行为伤害公序良俗。
翻检“飞哥在东莞”的旧帖,可知此人是“惯犯”。一些帖子内容,不是老夫少妻就是少夫老妻,且佐以“土豪”“美女”“豪车”等字眼,充斥着浓浓的轻佻气息。
不难判断,这是一个拙劣的营销号,干的是性质恶劣的勾当,为了博取关注无所不用其极。“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把充满亲情的祖孙合影配上“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的文字说明,太无法无天。同时,他们为图私利,损害的是社会公益,有关部门理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样的营销号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其背后是一群人在疯狂。它们有个共性,眼里只有流量,为了吸引到关注度,瞎编乱造,信口雌黄,毫无底线。此类恶意营销已成为互联网公害,备受诟病,引发广泛谴责。
对此,监管部门对这种乱象理应零容忍,持续推进网络乱象整治行动,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对这类个案坚决依法打击,以儆效尤,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网络平台不能作壁上观。无论是为获取流量和广告进行恶意营销,还是无中生有造热点,损害社会公益;无论冒用权威人士名义,发布谣言误导公众,还是炮制耸人听闻的标题,引发群体焦虑和不安……都在打击之列,平台不能为此类账号提供空间,不能让谣言长了翅膀在平台上乱飞,更不能听任这样的人换个“马甲”继续作恶。
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从严查处!应揪住“飞哥在东莞”是谁在操作?这种无良账号背后有无黑色利益链?如何最大程度瓦解恶意营销账号的生存空间?在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
深化网络生态治理没有终点。齐抓共管,激浊扬清,对恶意营销号来一次“大扫除”,并铲除它们的生存土壤,才能更好地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建设网上美好精神家园。
综合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日报、人民日报客户端
来源: 文汇报
网友看法
1、网友南向北寻勿归:造谣者必须付出让他承受不起的代价,这对当事人造成的危害非常严重,记得之前有个大学生女孩去医院看望爷爷,并拍照,也被有人造谣诽谤,给女孩完成了极大的压力,女孩不堪忍受网络暴力,自杀身亡,然而造谣者却逍遥法外! 必须严惩!
2、网友梦幻影视与人生:造谣两瓣嘴,辟谣跑断腿。
3、网友视野大海92:大家都来看
4、网友毅海RUC:大快人心[比心][赞]性质太恶劣了
5、网友亲切百灵鸟I5:转发了
6、网友蓝色天空的日常分享:转发了
7、网友后人之道:转发了
8、网友真的爱你229116591:转发了
9、网友剑126331156:转发了
10、网友心灵木屋2: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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