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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队员未劝止拍摄不雅画面被停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24-09-17 04:09 阅读

据10月8日“福地虞山”微信公众号消息:

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通报,近日,网传“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不雅监控画面”图文信息,虞山街道迅速开展核查。经查,10月5日17时许,虞山森林防火队员林某在值班期间,违规拍摄不雅监控画面并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当值其他三名队员未对林某拍摄传播行为劝导制止,虞山街道已对三人进行停职处理,由街道纪工委进一步调查。

此前大风新闻报道,有网友疑惑道,如果事情属实,为什么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监控摄像头拍到的视频,会通过手机翻拍的方式传播到网络上呢?网友质疑,该行为侵犯了公民隐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男女在野外发生关系即便不雅,也属于个人隐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若网传虞山森林指挥中心大屏播放小情侣不雅视频并发布至网上属实,那么虞山森林指挥中心便侵犯了该对情侣的隐私权,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赵良善指出,另外,若传播行为属实,涉事人员利用指挥中心屏幕播放不雅视频,并利用手机翻拍传播至网络,同样违法,其对小情侣构成隐私方面的侵权。如其言语带有侮辱性,则涉事人员不仅需向小情侣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甚至还要面临治安处罚。

编辑|程鹏 杜波

校对|赵庆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福地虞山”微信公众号、华商报大风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

网友看法

1、网友往事如云去:如果有人在大街上发生关系,那么路过的人看了也要拘留吗

2、网友积极的饭团ahk:哪有讲理的地方,传播潍坊村书记视频的人为什么不拘留?

3、网友日月思者:何罪之有???面对违背公序良俗或不法行为,应鼓励公众揭露曝光,不得隐瞒

4、网友第一场雪花瓣:人家情侣虽然不道德,但是荒郊野岭四下无人也没影响谁。监控看了就看了,转发传播就不行,拘你没毛病。

5、网友花猫Romarios:公开村支书和妇女主任的视频算不算违法?

6、网友飞狐画画:情侣之间在偏僻地区确实是属于隐私,第一并不影响公共场所,第二,情侣是合法的!第三,情侣相爱是家庭的根源国家的基础!法律应该保护合法合规的事情这才是人民的好法律!

7、网友凤歌戏孔丘:那么问题来了,公共场所行苟且之事不判刑?

8、网友bia:以后记者偷拍,那都是侵犯隐私

9、网友信号旗GL:大家没有把一个东西搞清楚。这一段男女在野外不雅行为只能算得上是道德范畴,并不犯法。也并没有在公共场合人多的地方进行。而拍摄并转发的,那么这就犯法了。拍摄人员第一时间哪怕去制止,这都是合理的,但是你不能不去制止,而是继续行为的发生并转发出去。

10、网友聪颖晚风HC:支持作者的观点,坚决反对在网上发布不雅视频!

11、网友专杠不平事:主角没事,配角坐牢了

12、网友率真石言:不懂法的法盲太多,道德与法律是有着严格区分的,感情的认之更代替不了法律,监控室是让你监控火情火灾和火险的,即使你看到了这个画面,你有没有权利散播?你传播了,就是违法,前者是情侣,只是受道德上的谴责,而你却实实在在的是违法了,必须受到惩罚

13、网友成熟阳光YX9WWZ:野外和村委会属于公共场所不能算是隐私

14、网友兔肥虾:那那两人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呢?

15、网友呀呼嘿呀:这叫啥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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