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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儿童溺亡事件:成立调查组

来源:环球网 时间:2024-11-22 13:37 阅读

来源:川观新闻

10月9日下午,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网络“男孩游泳池溺亡”视频发布通报,具体如下:

10月1日,我县一游泳馆内1名儿童溺水身亡,令人痛惜。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目前,已关停涉事游泳馆,并成立事件调查组开展相关核查调查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此次儿童溺亡事件令人痛心,广大群众十分关切并深感惋惜,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在此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保护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盐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网友看法

1、网友阿尔法兔:那个男的如此冷血不判刑天理难容!那么长时间看着,就是不救,喊一声别人也行啊。

2、网友博学的海嗒:视频中的人应该是没有察觉到,正常人不会这么冷漠的,再冷漠的人也不会,本性

3、网友萨恩图:大道理谁都懂,一个孩子在最无助的时候,发生这样的事,视频清清楚楚,冷漠,冷血!

4、网友机智的春风eG:一个成年人看着身边的一个小孩溺水快淹死了,捞起来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凡有一点点人性都会把小孩捞起来。 看完整个视频,真令人气愤。 如此冷漠、冷血的人,看着一个小生命慢慢消亡,最后还站在那笑,这样的人不应该受到惩罚吗?

5、网友zhouyan:第一责任人是游泳馆。游泳池是特殊高危行业,按照国家要求。必须配备1-2名救生员。第二游泳池是否可以监护人陪同。家长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第三,身边那个大人,不确认是否会游泳,很多时候不会游泳的人,也判断不出来是否是溺水状态。但是他确实也没心,孩子就在眼前扑腾那么久,竟然不搭把手

6、网友果粒橙285275706:站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小孩被淹死的那个人,摸摸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7、网友佩奇爱上猪:第一责任人是游泳馆,第二责任人是家长(考虑是付费场所,这个责任极小)。围观男子没有责任,他只是没有良心,能惩罚他的只有社会群体的道德谴责。

8、网友魅影骑士2022:不惩治这个男的天理不容

9、网友旺旺雪bing:那个男的不判刑,天理难容

10、网友多彩清风it:旁边那个男的确实太冷血无情!连人的本性都没有了!

11、网友乏味的梦想:“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看到这种千篇一律的官方通报心中莫名的烦躁[发怒]

12、网友积极的权大小姐:怎么没人谴责男孩父母跟游泳馆?

13、网友沁园春---三民:站在边上那个衰男客观上误导了旁边众多人错过了抢救孩子的黄金时间,建议过失致人死亡定罪。

14、网友左岸清纯:为逝去的生命默哀!另外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带别人的孩子去游泳!我有孩子以后,我妈就告诉我不能带别人的孩子去游泳,别人带我孩子去也不能答应。因为她年轻的时候,有两个很要好的同事,其中一个带另一个的孩子去海水浴场游泳,淹死了。这样的责任谁也承担不了。今年暑假带孩子去西北玩,平时一个玩的很好的同学妈妈问能不能带她儿子一起去,说实话我很喜欢他家孩子,但我还是拒绝了,那么远的距离,出去一个多星期,一旦出事,不要说关乎生命的大事,就是摔了胳膊腿的也没法跟人家长交待。

15、网友雪倪倪:都在追责旁边的男人"无动于衷"。谁才是孩子的监护人?在游泳池这种地方,即使有游泳圈,眼睛也不能离开孩子分毫。孩子走了,第一责任人就是监护人,怪不了别人。指望别人,还理所应当,不如不生。

16、网友五行缺瘦:冷血男可不是见死不救那么简单,就因为他站在孩子旁边,会使别人误判,以为大人带孩子练憋气,必须有法律责任[发怒]

17、网友南门叁爺:严重怀疑那个男的用脚踩住了水底的孩子身体的某个部位!

18、网友K線証菩提:恕我直言,见死而不救比父母失职的罪过大一万倍。

19、网友咪儿咪儿0216:第一次这么想网暴一个人,虽说责任在游泳馆及监护人。你离孩子那么近,就算刚开始一两分钟疑惑孩子是溺水还是在玩,但那么几分钟过去了,一个正常人都应该知道是溺水了。且不说举手之劳的事,你但凡呼叫一下这是谁家孩子,也会有人施救。我看这男的就是坏,负过失致人死亡罪也未不可!

20、网友87献哥:那个男的犹如死亡之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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