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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子请人探测挖银元贩卖 3人均获刑

来源:红星新闻 时间:2024-11-22 10:33 阅读

陕西省镇巴县徐方林老人去世后成为“绝户”,老人生前在自家房屋周围埋藏了一罐银元,一直被人惦记。

2021年3月14日,吕某、李某某、苟某某3人到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村周朝山徐家坪附近进行探测,大约20分钟后金属探测仪报警,吕某、李某某挖出一个锡壶,内有109枚银元。吕某和李某某进行了分赃,两人一共付给苟某某报酬4000元。案发后,警方介入,涉案赃物被扣押。

10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人请人带路在乡村探测

在荒废土地挖出109枚银元

此案起源于2021年初。吕某与李某某因买卖麻钱(铜钱)在某App相识,后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在交流聊天过程中,李某某告诉吕某,在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村周朝山徐家坪附近,一徐家长辈去世前在自家房屋前埋藏了一罐银元,二人商议将银元找到。

2021年3月14日,吕某乘车到达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村李某某家中,因对徐家坪的地形不熟悉,他们找到了苟某某帮忙带路,并许诺给予其报酬,苟某某表示同意。

次日,李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同苟某某、吕某一道前往该村徐家坪附近,吕某使用金属探测仪探测未果,3人便启程继续往一处古坟方向走,并在古坟中探测出十几枚麻钱。随后,3人再次返回徐家坪进行探测,吕某在向苟某某详细了解了徐家老太爷(徐方林)以前房屋的位置及大门朝向后,便在徐家坪荒废的土地内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探测。大约20分钟后,金属探测仪报警,吕某就使用金属铲进行挖掘,李某某在边上配合,在向地下挖掘30厘米后,挖出一个锡壶,后二人清理锡壶的污泥,并对锡壶内的银元进行清点,共发现109枚银元。

挖出银元后,吕某和李某某进行了分赃。其中李某某分得54枚银元、1个锡壶,吕某分得55枚银元。两人一共付给苟某某报酬4000元。

同年3月16日,吕某携带55枚银元返回陕西省城固县后,找到其老表夏某商量将其所分得的55枚银元卖掉。

夏某与一宁夏人席某联系,将55枚银元以6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居住在宁夏的席某。银元卖出后,席某觉得该批银元成色好,询问还有没有,吕某就想让夏某将李某某分得的银元买过来再出售赚取差价。

于是,夏某再次前往镇巴县兴隆镇找到李某某,以900元一枚的价格收购了李某某手中的44枚银元(李某某保留了10枚银元),并再次将银元打包发给席某。同年3月17日,席某通过微信转账向夏某支付了49000元。

银元系当地老人生前埋下

3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刑

然而,他们的犯罪行为最终被发现。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李某某处扣押银元10枚、铜钱3枚、锡壶1个,从买家席某等人手中分别扣押了94枚银元。

经陕西文化艺术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意见为:送检的银元10枚、铜钱3枚、锡壶市场参考价共计人民币15850元(其中3枚铜钱价值50元)。送检的94枚银元市场参考价格共计人民币118540元。3名被告人盗窃总价值134390元。

该案审理过程中,镇巴县兴隆镇火焰溪村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实徐方林已绝户,无继承人。徐方林的耕地已于1984年土地下户时,由村民小组重新分配给了谭某。谭某证实徐方林老太爷去世后,房子倒了,其居住的地块成为耕地,后来分给他成为他的包产地,已荒废多年。他也曾听说过徐方林在自家房子前埋藏有银元,但耕种多年没有挖出过东西。徐方林老人的死亡时间,火焰溪村村民委员会和谭某也没有具体说明。

2023年6月12日,公诉机关依法对吕某、李某某、苟某某提起了诉讼,并建议对3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庭审中,吕某、李某某、苟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吕某、李某某、苟某某秘密挖掘他人埋藏于地下的银元,该块土地并非3被告人支配管理,其取得银元的目的和手段非法,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024年4月15日,镇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3人作出了判决: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同时,法院还追缴了3人的违法所得,并没收了随案移送的银元、锡壶、铜钱等物品。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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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中原一点红505:法院为什么不说清楚,这109枚银元,应该属于谁?

2、网友拍窝窝:已经属于无主之物了,这应当不算偷窃吧。

3、网友道道有道儿:主要是谁报的警?

4、网友通信农民工1:到底是谁吃绝户?!

5、网友逍遥游天地外:这在国外就应该是发现者所有,法律无权干涉。

6、网友三月未央c:这年头真的是匪夷所思的事越来越多,无主之物又不是矿藏,还判了?

7、网友zhugesq:在无主荒废土地里面挖出来的东西,又不是什么历史文物或稀有矿藏,本就应该归发现者所有

8、网友不开心皮一下:不光银元没收了,连买卖银元的钱也没收了[不看]光明正大的抢

9、网友士兵突击51125557218:银元被查案人分了吗?

10、网友极速帆船k:终究是,老鼠给猫攒着呢[奸笑]

11、网友寒山寺177113118: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白替别人忙活,多少年后这罐银子不知所踪了[捂脸]

12、网友未来未来535:关键是盗窃的是谁的东西,受害人是谁?!徐老太爷已经过世了,也没有继承人,也就是说这件案件中不存在受害人。

13、网友豁达葡萄u:过几天就出现在某些领导家了

14、网友宋一鸣:我就想说,到底盗窃了谁的财物?银元有主人吗?

15、网友荷叶田田:到最后109块银元呢?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16、网友陈说风清扬:画重点了哈 同时,法院还追缴了3人的违法所得,并没收了随案移送的银元、锡壶、铜钱等物品。

17、网友紫云山人士:这到底属于谁的?村支部?

18、网友落寞笑斜阳:这行为犯了哪条法律?

19、网友东广2022:公安局是怎么知道,是不是有人举报

20、网友MrQ: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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