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鹏海关联合深圳海关风险防控分局对某企业申报异常情况开展分析后,认为其存在较大的出口伪瞒报风险,立即对该企业申报出口为“碎石”的一批货物下达风险布控指令。经现场查验及后续鉴定,发现该批货物实际为禁止出口商品天然砂,共计26.5吨。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海关发布
网友看法
1、网友无双橙子AL:严查!严打!重罚!重判!
2、网友自若菠萝G6k:查到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罚
3、网友莲心道:哪家企业,不能公布名称吗?
4、网友楊~杨揚。:稀土?外国军火料?
5、网友民唤:顶风作案,必须严惩重判!
6、网友爱祖国的朱仔:按照走私军货追究
7、网友斩倭荡寇:芯片原料
8、网友生命大海:呼吁重罚!
9、网友翺翔的鹰:叛国罪论处
10、网友快乐翱翔36625336: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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