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2月12日,人社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强化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相关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为符合条件的参加人提前领取提供方便。
网友看法
1、网友西山lg:重疾得有个标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算不算?
2、网友南蛮野人:具体办法另行规定[捂脸]
3、网友无忧的荷叶:以人为本
4、网友南京庆哥LQP:这项政策富有人性化很温暖,希望把领取的条件再明细清单化一目了然则更好
5、网友正能量暖阳XZ: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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