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晚报
道路上车水马龙,突然的停车开门,
可能在不经意间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此类开车门肇事被大家俗称为“开门杀”。
开门者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是多少呢?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开门杀”造成他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31日12时左右,王某驾驶小轿车到达目的地后,遂将车辆停在路边规划的停车位。车辆停好后,王某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恰遇朱某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车辆左侧,车辆左前门与朱某电动自行车的右前部发生碰撞,造成朱某颅脑损伤、两车损坏的严重后果。事发当日,朱某被送至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2024年1月4日死亡。
2024年2月1日,交警支队调查后认为,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停车开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导致此起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最终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无责。
朱某家属认为
王某下车开门时未注意观察车辆周围情况,酿成交通事故,造成朱某死亡,应承担侵权责任。王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朱某家属要求王某、保险公司赔偿损失243万余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王某辩称
对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无异议,认为其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保险公司辩称
对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无异议,但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认可。
人民法院裁判
金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应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财产造成损坏的,依法应当根据自己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王某开车门未注意观察,导致车门与行驶而来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并造成朱某死亡,故王某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因王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故因本起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仍有不足部分,由王某承担。
对于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金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侵权人有权提起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民事赔偿,且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故人民法院对朱某家属的此项主张予以支持。
最终,金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朱某家属各项损失合计200余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该案件已生效。
来源:上海金山法院
网友看法
1、网友海边看鸟:应该是过失杀人罪吧?
2、网友cwbcwb1111:修改法律,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个人必须从个人财产中支付60%的赔偿,其余由保险公司支付。
3、网友入门小虾:保险公司赔了,司机没事吧?
4、网友博学小猫YI:现在4轮的门槛太低,不乏缺德的人。路边的停车位,必须改为斜向才安全。
5、网友lhlmxy:200多万的赔偿金也太夸张了吧,真是同命不同价呀。
6、网友苍生笑:70岁以上不要开车,突发疾病酿重大交通事故!贫民百姓本就活得非常不易!真别应了那句话,因为傻!所以无敌!
7、网友SOLIDSNAKEWU:多简单,就跟禁摩一样,禁汽车路边开门,只能从靠近便道一侧下车,否则罚款,一劳永逸~
8、网友认汝你很高兴:司机过错开门杀,也应赔付最少60万,以后怎么长记性 !
9、网友老高心好:圈地收钱什么行为?不画圈停车就是违停罚款。
10、网友亦疯亦俗:设置路边停车位的单位,难道没有过错?朱某明明看到有车停在停车位,他要经过,难道不应该放慢车速?他没过错?
11、网友田缘诗秋:所有的小车全部改成前后推拉门或者是卷帘门。
12、网友用户容光焕发:司机应该判有刑责,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当下社会这种无德的司机太多了,是社会的悲哀。
13、网友热情明月dQ:除民事赔偿外,王某还涉嫌交通肇事罪。王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其己经赔偿死者家属200万,可在一年零六个月上下处罚。如果王某再得到死者家属的充分谅解,还可以判处缓刑,比如判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14、网友潇洒蜻蜓MkE:请问一下如果朱某当时未戴头盔,是否影响责任认定
15、网友聪明糯米CM:处罚太轻了,应该向文明国家学习一下。最起码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
16、网友南京周胖胖:看来100万三者险是不够的。
17、网友UW232537818: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18、网友体重奔向160:停车场不能只收费,难道没有连带责任吗?非机动车道你划线就收钱,你们钱挣得太容易了吧。
19、网友随风潜入夜555:给钱就行!!这就是这个社会的悲哀!!至少判刑5年以上……
20、网友沱河边上:在美国必须终身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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