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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追物业费不可随意“翻旧账”

来源:扬子晚报 时间:2024-12-18 23:05 阅读

徐州某小区一名业主8年多来未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因定期交纳的每笔物业费应独立计算诉讼时效,最终法院未支持物业公司对其中5年多物业费的补交诉请。12月18日,该案入选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4年全省法院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2013年7月,徐州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江苏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中约定物业费半年交纳一次,业主应当按房屋产权面积在每年的1月和7月主动交纳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费用。合同还约定,业主拖欠物业费用满一年的,物业公司可以直接起诉。

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履行了物业管理服务义务。该小区业主杨某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等,自2013年9月后便不再交纳物业费。

2022年1月,物业公司在向杨某催交物业费未果后起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某认为物业服务存在严重问题,且部分诉请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新沂市人民法院认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业主每半年交纳一次物业费用。因物业费属于定期交纳,每笔物业费应系独立之债,诉讼时效应独立计算。因此,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在每期物业费诉讼时效届满前以催交等方式主张权利。就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江苏某物业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诉讼时效届满前主张过权利,故法院未支持其该期间物业费的诉请。

据介绍,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典型的继续性合同,有别于约定分期付款的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每一期债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继发生,各期债务独立、可分,应认定为独立债务,因此诉讼时效应自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分别计算。如物业公司未及时主张权益且业主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物业公司的相关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视频剪辑:庆苗苗

校对 李海慧

网友看法

1、网友沧海一声笑168799933:信不信,整个小区不给物业费物业也不会走[吃瓜群众]

2、网友多彩小羊ozX:小区公共区域内摆摊,电梯广告,外来停车费等收入囊中,服务差,车位管理费一个月70元,物业费300多,还要公共耗能费,物业公司真是存利润,大赢家

3、网友小城蚂蚁兵:应该取消物业费,光公共收入足够,都被物业拿走了

4、网友YY童言无忌:物业只应该交公摊部位的,为啥要收套面积?家里的部分物业做了什么服务?

5、网友资本家ZBJ:物业没有多大的问题,就是多收费少服务轻松获得暴利。业主们不愿意被剥削却解聘不了它。因为绝大多数物业就不是业主们选择的。物业的油水太大了,全国每年物业费一万多亿元,和军费开支不相上下。

6、网友诗意花猫f0:国家应取消物业管理公司[灵光一闪]

7、网友鹿儿:房子没住的就不该交物业费,都没有享受过

8、网友用户481032629641:物业这是属于恶意起诉,要判刑[灵光一闪]

9、网友houzn1:按房屋面积交物业费极不公平。因室内从未享受过物业的服务。

10、网友小福94:业主欠费,物业告业主,手续很简单,成本低。物业不作为,业主告物业,取证材料收集却很繁琐,成本很高。[泪奔][泪奔]

11、网友幸福水滴k:物业公司恶意讨薪[捂脸]

12、网友聪明的荷叶vH:物业不能强买强卖啊[捂脸]业主不交钱你们物业可以拒绝服务业主啊[what]为什么赖在业主小区不走呢?[捂脸]

13、网友英明果断生活家kc:全面取消物业管理就象取消全中国城管一样,可有可无的东西何必让他存在!

14、网友明光帅:开发商移交房屋起二年后,业主根据物业公司服务标准、效果、收费标准等进行投票表决,招标物业公司,而不是由开发商订个标准乱收费,也不执行政府的收费规定!

15、网友杯中酒2008:建议取消物业,成立小区居民委员会

16、网友xuxu:前几十年一直未见有过物业费,近十几年真不知是谁最初提出交物业费一说

17、网友自信杨梅9J9:这不算恶意讨要物业费吗

18、网友正义凛然小猫8fc:这么多年老板不发工资,居然还在干,为啥?

19、网友漠南之云:物业是一座大山

20、网友灯火阑珊9378:全国数以万计的乡村没有所谓的物业公司管理,照样运转正常。况且,村庄基本上都是开放式的格局和管理。所谓的物业公司不劳而获、吃白食,而且,数额特别巨大、不纳税,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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