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最新公告。
12月20日深夜,中金公司公告,因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公司表示将以案为鉴,强化全面整改,夯实“看门人”责任。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今年10月26日,中金公司曾发布公告称,2024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根据《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思尔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2024年9月2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对本案已调查完毕,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赵善军、陈立人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经查明,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
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配合调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责编:叶舒筠
校对: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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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分享阳光48305906: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犯罪行为只是罚酒三杯就完事?这还是在严打时期,难怪大A怪事不断,病在根啊!!!
2、网友机智的麻酱KNG:感觉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
3、网友你看sha:公众投资者怎么赔偿?
4、网友xg20220222:壮士断腕,牢底坐穿,倾家荡产,撂的话没有再狠的了。现实呢?你敢吗?他们敢!
5、网友朝云99:这种处罚,助长犯罪。
6、网友智者聪颖黎明:处罚不起警示作用,让人看了大不了罚点小钱!
7、网友高山1111:赚了几个亿,罚600万,看似打击实则鼓励!
8、网友思想的民工老任:中金的董事长好像姓朱
9、网友如果X,你会X?:希望从此能开一个好头吧!但怀疑震慑力度有限,不妨加大一下处罚力度,凡是作假的,上市公司退市,证券公司取消看门人资格,操作人员取消从业资格并且终生不得进入这个行业。
10、网友红星照耀zyh:还是警告 罚点款?难道不是犯罪吗?既然查到了,要么重刑,你要么就不要公布。感觉是在鼓励。
11、网友好饭也怕晩:天呀[捂脸]好一个以罚代管[啤酒]劳民伤财看似没闲着?实则跟鼓励激励又有何异!且悲且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捂脸]
12、网友长乐未央73544806:中金公司作为国家层面公司,在引导整个A股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就没干过好事,建议国家纪委监察派驻纪检组,重点调查整顿中金公司!
13、网友高级露珠d:原来病在根啊。儿子犯法,爸妈能重罚款吗?
14、网友好学蛋糕Y:证券法也是法,违法了不判刑?罚款了事。股民的损失可以忽略不计?
15、网友宝刚:又一起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典型案例!
16、网友和153337433:这么大的责任事故就罚点钱算是完事了?[赞][赞][赞][赞][赞][赞]
17、网友皋城人:应该倒查十年,要罚就重罚。
18、网友YYJ0709:处罚太轻,其实就是在纵容造假, 行为当以诈骗入罪。
19、网友才高八斗柑桔rv:明明是欺诈、诈骗的刑事犯罪行为,这种罚酒三杯的处罚措施难道不是鼓励犯罪?
20、网友优雅饭团cieHWu:跟他们取得的收益(明的和暗的)相比,罚的太轻了!这哪里是罚,这是简直就是给公司递了个痒痒挠,给个人吃了个救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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