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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快餐店用硼砂腌制猪肉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间:2025-03-16 02:01 阅读

南都讯 记者赵青 实习生郝心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其中一宗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被告人阿松(化名)在广州市黄埔区经营一家制售汤面、小炒等食品的餐饮店。从2023年开始,为了提高瘦肉的口感以增加销量,阿松多次从网上购买硼砂用以腌制猪瘦肉,后将猪瘦肉加入到炒菜、汤粉给顾客食用。

2024年9月10日,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阿松餐饮店后厨查获新鲜猪肉2.83公斤,以及还未使用的硼砂535克。经检验,查获的猪肉中检出硼酸成分,含量为3.95×10³mg/kg。案发后,阿松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0000元。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松违反国家食品管理法规,在生产的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惩处。

鉴于阿松归案后坦白交代、积极退赃、认罪认罚,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南都记者了解到,硼砂,是一种含硼矿物及其硼化物品,如连续摄入会引起食品的非食欲减退,抵制营养素的吸收;长期过量摄入还会产生积蓄性中毒,导致身体器官受损。

硼砂因危害人体健康,已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硼砂属于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法官提醒,食品生产者应遵纪守法,在制售食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利欲熏心,在食物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违法添加剂,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消费者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发现任何食品不法经营行为,可及时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友看法

1、网友月球上的人上人:我觉得要判这店主当场把那用剩500克的硼砂吃完。以后才不敢

2、网友食神1996:难怪吃猪杂汤粉猪肉那么嫩

3、网友聪明的枫叶NjT: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为什么屡屡出现问题 就是对那些胆大妄为者太仁慈了 我们的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政策和法规都应该重新修订完善 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式商品的惩罚力度 一旦发现问题 就要罚的他倾家荡产 永世不得翻身

4、网友优雅生存:硼砂,双氧水,甲醛,孔雀石率都应纳入大数据监管,提防流入食市

5、网友贱贱先生83621:[捂脸]好多早餐店河粉跟做肠粉米浆都是放硼砂。因为放了几天都不怕馊。我叫大家怎么辨别,河粉呢,吃起来有点涩涩的就是了,肠粉因为放酱油,会盖住味道,但是你看夏天时候肠粉米浆里没有放塑料瓶装水弄成的冰。就是放了硼砂。我家坐了24年河粉。[大笑]还有一点就是硼砂最大的危害就是小孩吃了性器官发育不良。

6、网友自由侠:难怪我炒的瘦肉牛肉为什么不嫩呢?很有嚼劲,原来是没有添加剂硼砂等,,所以说再高端的食材都应该用最简单的烹饪方法制作,只放盐巴和适量味精即可

7、网友天下皆为利来利往:多查食品安全,不要老是查电动车。

8、网友嘴馋的熊猫宝宝:证明我们的法律有漏洞,那些受害的消费者谁负责?应该公开这间店,这段时间去消费的食客做个详细体检,再加倍赔偿。

9、网友巴图扎尔:终于上一天班了

10、网友梦想坐飞机钓鱼:刑罚太轻,至少要判10年,且出狱后终身不准参与食品生产、销售等工作!

11、网友笨叔:千万别去饭馆吃饭,哪怕每天只吃馒头咸菜,也要自己蒸的

12、网友运筹帷幄雪梨iqq:强烈呼吁彻底修改《食品安全法》[刀][刀][刀]

13、网友我要自然风:食品安全不只依靠群众举报,食监部门要长期不定期突击检查,不然就是不作为

14、网友陈年老酒1988:广东某县的云吞馅很多都加了硼砂的,吃起来特爽口。

15、网友正大光明河流81:为什么要到3月15日才抓人判刑,过了这日子怎样办,那些吃了的群众怎样赔偿,为什么罪犯要用化名,毒害人民群众的人为什么不公开他的真面目

16、网友广东笑笑生88988:除判刑外,还要判这店主当场把那用剩500克的硼砂吃完。以后才不敢!

17、网友駿宝469:我听说过有在面条中加入硼砂增加口感的

18、网友奇妙画板GT:既然硼砂有毒为什么不禁止,人家又从那里买到的?源头没有了才是唯一的解决问题的所在啊,不是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19、网友一心向阳DY:为何食品安全屡禁不止?危法成本太低?还是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不那么重要?还是兼而有之?健健康康的活着真难[捂脸]

20、网友奥黛丽·基:这传说中的一年只上一天班,就是315那几天中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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