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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醉驾300米 检方因复工未起诉

来源:红星新闻 时间:2024-09-17 04:24 阅读

11月30日(公布时间),广西桂林。10月18日晚,桂林某企业法定代表人莫某酒店喝酒后独自驾车,自停车场行驶至酒店门口行车道等代驾,在等待过程中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案发时莫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05mg/100ml。11月17日警方以莫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联系代驾司机补充了笔录,平乐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莫某行驶距离仅约300米路程,且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最终考虑到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平乐县院依法对莫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来源:@九派新闻

网友看法

1、网友没有青梅竹马:一企业高管莫某,醉驾300米接代驾检方不起诉,考虑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平乐县院依法对莫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不是电视剧,这是真的实例。 看来这个企业离不开这个醉驾的高管,企业的核心人物,企业的标杆。 假若这企业高管层一起饮酒、醉驾,怎么判呢?

2、网友靖欣Xi:个人行为喝酒后开车,为了能正常上班复工,也可以不起诉。应该这么认为吗?

3、网友为发型奔波而受累:企业高管:酒后开车仅300米!!市民:酒后开车长达300米!![泣不成声]

4、网友女侠闯天下:我觉得很正常吧,都说了人家不是要上路,只是等代驾而已,法官判案也是要考虑违法故意和造成后果的。虽然不起诉他,但是不可能不扣分以及罚款啊,也就是不可能一点处罚都没有,只是没有说明而已。

5、网友墨羽MOYU:不起诉就不起诉,但请你别套用“依法”这两个字,到底你依了哪个法?那些喝了酒只是在驾驶室里睡觉而被抓的人那不冤死了

6、网友咖啡王同学:依法不起诉和依法起诉的法条规定是什么呢?

7、网友熟悉的陌生人485:支持广西检方,穷人违法严格处罚并判刑, 企业高管犯违法可免于处罚,太公平了,这才是真正的法律。

8、网友转身泪倾城转角谁来怜:我表弟也是酒驾,虽然没被关,但是也要缓刑6个月,期间不能出市区每天佩戴类似手表的东西,每周到社区报到做一天义工。这个不起诉的什么意思?连缓刑都没有?

9、网友冻死人的天气呐:我觉得这个挺人性化的,因为没几步路,他的目的也不是上路…虽然性质确实是挺恶劣的,但是这个事儿确实是预估的可能出现的危害概率不大…我觉得法院这个判决还是挺人性化的。

10、网友在路上—1977:为何我喝酒了坐在车上就算我醉驾?

11、网友勇往直前的铅笔1v:以后会不会有这种标题:桂林一企业高管嫖娼,检方不起诉,考虑到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12、网友逆夏263:所以如果高管被刑拘了,企业就不能复工复产了?

13、网友95401211:醉驾入刑 岂能儿戏!

14、网友云宫讯音:支持广西检方为企业高管服务!

15、网友寻味之桂北:有温度的执法,挺好!不要动不动就是醉驾入刑,那真的跑偏了。

16、网友国内专家说:主观上不是喝酒了,喝酒了就是酒驾,态度上良好承认酒驾行为并考虑某公司高管影响正常生产,这是检察院某人个人行为,那条法律允许的,第几条。

17、网友乐观的中年不油腻:这是什么逻辑?按这个逻辑,女司机醉驾也可以不起诉,保护妇女儿童,低收入人醉驾也可以不起诉,保护弱势群体......

18、网友文采芳华0809:醉骂入刑,岂能儿戏

19、网友一起吃个瓜吧:哪条法律写了高管可以醉驾?

20、网友雨落下结成冰:平乐县院依法对莫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以其主观上是接代驾,客观上只行驶了三百米且酒精含量没有超过150mg,没有犯罪前科和劣迹,证照齐全,未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危害性效少,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检察院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做出有罪不起诉的相对不诉决定,而不是因为其是企业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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