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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冒挂电视台标撞人 司机现身

来源:大象新闻 时间:2024-11-22 22:54 阅读

大象新闻记者 王瑞麟 孙健 马骏

11月19日,大象新闻·大象帮接到郑州市晨曦小区李女士求助,称2024年10月20日早晨8点半左右,一辆香槟色黄牌中巴车碰伤她的父亲,肇事司机却不用承担责任。她想为父亲讨个说法。

雨天中巴车停小区门口等接人 老人骑车出门受阻与司机理论

李先生66岁,家住郑州市碧云路晨曦小区。10月20日早上将近8点,天降小雨,李先生骑车去医院,看望生病住院的老母亲。走到小区门口时,发现路被堵了。

“一辆中巴车挡住我们小区的门了,我父亲过不去,就跟中巴车司机交涉,说您能往前面走一点吗?在交涉的过程当中产生冲突了。”李女士告诉记者。

中巴车接的人陆续到达上车,李先生站在车前不让中巴车驶离,要求对方给个说法,双方再次发生冲突,中巴车上下来几人包括中巴车司机与李先生推搡拖拽,随后司机上车启动车辆。据目击者回忆,中巴车先是往前开了约40厘米,随后又倒了2.5米,车辆与李先生有接触,李先生侧坐倒地。中巴车想驶离被过往路人拦下,李先生报警。

涉事中巴车先行离开 李女士拨打120将父亲送医

8点30分,李女士赶到现场时,父亲一个人坐在雨中。询问得知父亲不能动弹后,立即拨打了120。“当时是我自己打的120,在120没有到场之前,这个车辆已经被派出所的人喊走了,就是直接行驶走了。在走之前,我看到它前挡风玻璃处有河南电视台的标识。”李女士回忆说。

此后,李女士多次与办案民警联系,询问案件办理情况,查看视频监控,“在郑州交警三大队提供的道路监控视频中,我看到中巴车跟我父亲有接触”。在办案民警的安排下,李女士于11月1日带父亲做了伤情鉴定。

收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李女士愤而向大象帮反映

11月6日晚,在伤情鉴定结果还未出来之前,李女士收到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广路派出所认为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违法行为人(中巴车司机)不予行政处罚。

“我拿到这个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候,特别气愤,我觉得这个上面写得好像我的父亲是故意碰瓷一样。”李女士说。由于涉事车前车窗放有“河南电视台”标识的牌子,李女士向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大象帮记者和李女士一起,前往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京广路派出所了解核实情况。

案件已被处理完毕 报案人家属被办案民警拉黑

京广路派出所办案民警石成接待了李女士,当得知李女士和记者的来意时,石成警官表示,采访需要上级部门的批准,随后离开。

之后,从上午11点到下午4点,记者一行再也没有等到他的出现。“现在电话和微信全都被拉黑了,被这个民警给拉黑了。”李女士说,“我现在对这件事情非常不满,他(办案民警)10月31号说要等这个伤情鉴定结果,但是没有等到就出具了决定书。现在这种情况下让我去申请复议或者起诉,但我拿不到更多涉事人员的信息资料,我怎么办?”

针对涉事车辆前车窗放有“河南电视台”标识牌的情况,经过核查,该车不属于河南广播电视台的车辆,对于该车辆冒用我台标识的行为,河南广播电视台也将依法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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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创意承德6n4:派出所依法处理,这有啥报道的!

2、网友活泼溪水M:多大的事不就是车档着过不去吗将车动一下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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