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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出品方回应南大碎尸案家属指控

来源:红星新闻 时间:2024-12-18 21:53 阅读

12月17日,“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属在网上发布文章称,知名演员张译主演的《他是谁》剧情中的“余爱芹案”与“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还虚构了死者婚外情剧情,对家属造成了巨大伤害,要求出品方万达电视剧公司、优酷公司、阿里巴巴(软件)停止对逝者的恶意消费,主动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

“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夫钱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是在电视剧播出后被亲友告知才知道,电视剧对自己妻子和岳父母造成了很大精神伤害。希望能够下架并道歉,但目前没有进展。

“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属发布的文章

“南大碎尸案”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去年就起诉了制作方,案件经过一次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目前还未开庭。

12月17日,万达电视剧公司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他是谁》是万达电视剧联合出品的项目,于2022年完成立项、备案与拍摄,最终在2023年3月播出。今年4月,万达电视剧方面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资料。在法院组织协调下,目前公司积极与当事人律师进行沟通。万达方面表示,充分理解当事人心情,高度重视当事人诉求。目前正与当事人律师在法院组织协调下持续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

多位律师表示,将案情改为电视剧不涉及侵权,但如果添加不实信息、且影视剧能被观众明显联想到相关案件,可能涉及对当事人的名誉权侵害。

家属称电视剧侵权:

剧情有虚构不实处,要求下架并道歉

在“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姐夫发布的文章中提到,电视剧《他是谁》中的“余爱芹案”与“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不仅案发时间、被害人的名字(与刁爱青同音)一致,而且剧中人物衣物上的“艾卿”与刁爱青亲笔书写的“爱卿”也是一致的。

家属称,最不能接受的是剧中虚构“余爱芹”私生活,有“婚外情”的剧情。“这不仅是对我死去妹妹的极大侮辱,更是给我们全家造成巨大的伤害。让我岳父母受不了打击一直卧床不起!”

文章中还提到,去年已经委托律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电视剧《他是谁》的出品方,法院建议双方调解,但制作方只愿意删除涉及“刁爱青和笔友出轨的内容”,其他的不愿意删除,也不愿意公开道歉。

公开资料显示,“南大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尸体被一名清洁工发现。该案多年来未曾侦破,2016年1月,公安部刑侦局曾官方微博辟谣该案超过追诉期,称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2016年,公安部刑侦局称将对“南大碎尸案”追查到底

电视剧《他是谁》于2023年播出,是一部由鲍成志执导,张译、陈雨锶主演的悬疑刑侦剧。2023年3月14日,该剧在央视首播,并在优酷同步播出。目前,在优酷上还可以看到该电视剧。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剧中的医学院碎尸案案发时间、死者身份、凶杀细节等与“南大碎尸案”案情十分相似。剧中死者名字余爱芹与刁爱青谐音,死者衣服上带有“爱卿”两字,也是此前报道中提到的刁爱青生前会用的自称。剧中还提到,余爱芹和舍友不怎么交流、曾经夜不归宿、喜欢一个有妻子的作家等。

出品方回应:

正与当事人律师进行沟通协商

刁爱青的姐夫钱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去年电视剧播放时他们并没有注意,是亲友看到后陆续打电话给他们,询问电视剧播放是否意味着案件已经告破。

钱先生说,他和妻子搜索后才知道这个电视剧,一开始没敢告诉岳父母,怕他们受刺激,但后来随着电视剧热播,老人从亲友处知道了消息,老人看到后非常悲痛。“他们一直很悲伤,随着时间推移稍微好了一点,但这个电视剧又把伤疤揭开了。”

钱先生表示,电视剧制作方之前从未和他们有过联系,他们在看到播出后联系律师与出品方沟通,希望下架并赔礼道歉,但没有结果。去年他们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目前还没开庭,只是调解过。

“南大碎尸案”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组织过一次庭前调解,他代表家属提出要求下架影视剧、道歉、赔偿等诉求,但对方只接受删除剧情中余爱芹喜欢一名有妇之夫的剧情,双方未达成一致。

周兆成12月17日发布的微博回应中提到,要求电视剧《他是谁》的制作方、播出平台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播放侵权内容的剧集、删除相关宣传资料、下架相关衍生品等,并在公开渠道发布诚恳道歉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

12月17日,万达电视剧方面回应红星新闻称,《他是谁》是万达电视剧联合出品的项目,于2022年完成立项、备案与拍摄,最终在2023年3月播出。今年4月,万达电视剧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资料。万达电视剧方面在法院组织协调下,积极与当事人律师进行沟通。万达电视剧方面表示,充分理解当事人心情,高度重视当事人诉求。目前正与当事人律师在法院组织协调下持续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

律师说法:

改编案情不侵权

但添加虚假信息或涉侵犯名誉权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真实案例属于单纯的事实消息,根据《著作权法》第5条的规定,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对于真人真事情节的改编,只要在合理限度内,属于法律允许的艺术改编范围,不存在体现原型人物的肖像、其他未公开的隐私或者侮辱、诋毁等侵犯名誉权的情节,则不构成对原型人物人身权的侵权。

连大有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当事人及家属的感受和权益。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和1032条,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影视作品在对真人真事改编时,如果加入一些与事实不符的虚构情节,导致公众对原型人物的认识、评价出现偏差,甚至朝向不好的方向发展,那么这种改编可能构成对原型人物名誉权的侵犯。因此,如果电视剧《他是谁》中的案件情节与“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并且加入了一些案情中不存在的、可能影响受害人名誉的情节,未经家属允许,是有可能涉及侵权的。

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林虎才律师同样提到,这个案件应属于名誉权纠纷,侵犯名誉权需要有行为导致当事人名誉受到损害,如侮辱诽谤、恶意中伤、虚假信息等。如果只是根据案件事实改变,虽然对家属的情感有伤害,但很难被法院认定侵犯家属的名誉权。

林虎才表示,如果剧情中添加了一些虚假的负面信息,观众看到剧情后能明显联想到案件当事人,电视剧可能会涉及侵犯名誉权。林虎才提到,这类案件认定侵权比较有难度,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是可以理解的正常做法。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刘亚洲 实习生 张昊睿 刘梓涵

编辑 潘莉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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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刘鑫:“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属起诉张译主演电视剧侵权,这让人痛心又无奈。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希望家属能够得到应有的安慰和支持。#南大碎尸案家属控诉演员张译#

2、网友灬等灬待灬:剧组也是过分 案子相似 名字都谐音 那怪不得别人告你 改个名字都懒得改[尬笑]

3、网友向爱奔跑:周兆成,二八里虚假诉讼的那个??

4、网友智者麻酱: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理解家属的心情[祈祷][祈祷]

5、网友雨点小太阳: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理解家属的心情。支持维权,不管是什么原因

6、网友缤纷柳叶Iwv:走法律程序,起诉出品公司,为自身利益最大化,但不要随意冤枉无辜的人和平台!

7、网友土豆随笔:《他是谁》与“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家属本就痛苦,虚构剧情更是雪上加霜!制作方为何如此冷漠?追诉未停,真相未明,怎能拿惨案当噱头?愿正义降临,给逝者安息,给家属慰藉。莫让良心被利益蒙蔽,期待影视创作敬畏生命,尊重真相! #电视剧出品方回应南大碎尸案家属指控#

8、网友春日融和人意好:伤口上撒盐,非常不道德[发怒]

9、网友唯用心美:多位律师认为:改编案情不侵权[捂脸] 但是事实案件不经过当事人的亲属授权就拍成公映的影视剧不属于侵犯人权吗[what]如果是说明这条法律存在重大漏洞❗️

10、网友胡桃Momo:受害者已经那么惨了,还要编排她,不让人安息

11、网友美花花猫: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12、网友执着的钢笔4:一个电视而已,剧本和真实案件相似也不能代表就是真实案件的人物形象。是不是过度解读?

13、网友Tianggao:无论怎么炒着,都是可以接受的,这个上世纪末(科技已非常发达了)世界级悬疑至今未破的人命大案值得高调持续炒作,否则就会被遗忘,就会没人上心解密,要说冤,有比这更冤的吗?

14、网友夏洛30:电视剧就是虚构的,难道把真实地点,当事人姓名也写吗?

15、网友绿水青山理想家园:全社会要理解、同情、包容【南大碎尸案】当事人家属失去亲人而因不能破案形成的痛苦、焦灼、无能为力,近几十年不能弥合的伤口,那是如何痛彻心扉。[流泪][流泪][流泪]

16、网友一熔点一:没结案的命案怎么能拍电视剧?

17、网友西门町一条路:事情没发酵的时候怎么没看到你们积极的处理呢?欺负老实人呗

18、网友青香:[赞][赞][赞][赞][赞][赞]

19、网友你是驿路我是行人:有时无意的伤害要比直接的还来得重。

20、网友夏甲:没看过这个案件,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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