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香港《大公报》发布题为《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的评论文章,作者为万云平。全文如下:
近日,某知名港企拟将包括巴拿马运河两大港口在内的43个海外港口经营权抛售给美资财团贝莱德引发舆论热议,当中不乏尖锐的批评声。众说纷纭间,如何洞察事件本质,可否从法律专业角度作剖析,涉事港企怎么处理才算妥当?本文尝试逐一进行拆解。
所谓“合法交易”的实质
近年来,美国将中国定位为“主要竞争对手”和“最重大地缘政治挑战”,并通过技术封锁、贸易战、供应链脱钩等手段遏制中国和平崛起。控制全球关键基础设施是美国的重要策略之一,港口作为全球贸易的核心节点,便成为美国重点目标。巴拿马运河是全球航运的咽喉要道,每年承担约6%全球贸易,是中国与美洲贸易的关键通道。中国作为巴拿马运河第二大用户,外贸稳定性、物流成本直接受其营运影响,它对中国的国家利益意义重大。
今次交易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今次抛售事件看似是“普通的商业行为”,实则须置于复杂的大国博弈背景下考量。贝莱德作为全球最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背后与美国政府、总统特朗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控制巴拿马运河两端的巴尔博亚和克里斯托瓦尔等港口,美国便可进一步巩固对全球航运网络的控制权,遏制他国发展。今次交易,正是美国企图通过控制关键港口影响全球物流网络、向中国外贸和供应链施压的具体表现。因此,这不仅是企业间“普通的商业行为”,而是完美配合美国的遏华战略。若说交易完成后将对中国经济和国家利益造成无穷后患,也绝非危言耸听。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想混淆视听,说成在合同自由下的“合法交易”。
先说交易带来的严重危害。有关港口售予美资后,可能直接导致中国企业的物流成本上升,削弱其国际竞争力,对中国制造业和外贸的长期发展构成威胁,甚至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造成冲击。
常识告诉我们,对国家和社会有严重危害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规管和制裁,包括那些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交易。那么,今次交易可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法理上,违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被违反的法律条文本身会直接规定违反该条文的法律后果。然而,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并非每一项法律条文都直接写明违反的后果。例如原则性条文一般不会直接规定罚则。但是,没有写明法律后果不等于没有法律效力。比如“‘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项原则去年已被写入香港法律,成为具法律效力的法律条文。若以此观之,今次交易的后果是导致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受损,直接违背该项原则性条文。违反法律原则性条文也是违反法律。
有关港企如何处理为妥
日前,行政长官李家超回应事件时指出:任何交易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特区政府会依法依规处理。其实,无论在香港特区法律层面还是国家法律层面,法律体系已相当完备。特别是我国近年应对美西方打压和涉外制裁,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反制裁经验,形成了有效应对机制。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所谓“合法交易”,国家和特区都有法律机制应对。换言之,那些一再强调今次交易全属合同自由下“合法交易”的说法,未免太过天真和糊涂。
中国作为法治国家,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香港特区作为国际知名的法治之都,更是以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高效的司法运作著称。无论在内地还是香港,对于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的商家企业,不仅其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社会还将为他们提供广阔的营商空间和发展机遇。反之,对于那些轻视法律、作出损害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行为的实体及个人,其道路只会越走越窄。商业决策若只求一己之私、漠视国家利益,那么无论其算计多精、利润多丰,与遭到国人唾弃、背负“卖国”骂名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最后,笔者从商业并购操作层面,奉劝有关企业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错算盘、因小失大。
网友看法
1、网友Hello古先生:官媒多次发声,说明这个交易的背后的严重性。有良知的商人一定会维护国家利益,没有家国情怀的商人只会贪图利益。孰是孰非,拭目以待!
2、网友柏青:尼日尔的国有资产还能要回来吗,大公报?
3、网友Mercredi:《大公报》应更名为《人民日报 · 香港版》[赞][赞]
4、网友小小小小小大:建议国家成立个爱国基金,给司马南那些爱国者们一个报效国家的机会,只需要每个爱国者每月给基金捐五百元,就能得到一张国家发的爱国证。我想那些爱国者们都会很开心的
5、网友执着的天空o3:荷兰光刻机和43个港口应对等看待。人家不允许光刻机卖给我们,凭什么这43个港口不经过我们同意,怎么能卖给人家。
6、网友小新手:国企先收购,由黄记和埔代持,等政策合适时候过户。[比心][比心][比心]
7、网友诗剑刀:大公报就是香港一家私人企业报纸,它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可是它的观点只是代表报社自己。
8、网友囍阅明见:黎建南老先生分析得很到位,而蔡正元对李嘉诚出卖23个国家的43个港口的言论是典型的偷换概念!!![星星眼] 蔡正元:你可以天真地认为一个杀人犯有无数行为没有杀人,他就不是杀人犯吗???14多亿中国人民的认定,李嘉诚这次出卖港口如同给杀人犯递刀子,就是杀人犯同案犯!!!
9、网友海鸥137023046:相同条件为什么不卖给国家,国家有收购吗?有去接触吗?
10、网友一支烟:大公报的评论有违中央鼓励民营经济的政策。
11、网友吃瓜群众:我都闷逼了?这是要明抢吗?
12、网友江苏福运达散料输送机械工厂:大公报讲的非常在理!有理有据,商人行为不应脱离国家利益。
13、网友海阔心无界2022:大公报为什么不奉劝巴拿马和美国?
14、网友A欢乐马A:贝莱德还投资很多国内的企业,小米,京东呢。我们支持小米,是不是也有问题
15、网友晓蓓:支持大公报发声
16、网友星火:大公报总算找到流量密码了
17、网友锋子笔记:大公报把违约金交了?
18、网友贪财好色不违法:国内那么多城投公司为何不去赚外国人的钱呢?都忙着路边停车收费吗
19、网友疯子2137:停止交割!立即停止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立即停止!!
20、网友开水冲鸡蛋:大公报令人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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